任何民生工程,“县县建成”不足喜,“正常运行”才过硬
“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是媒体报道各地节能减排进展时,一些地方领导常说的一句经典话语。
有没有污水处理厂,直接关系水污染防治效果。国家提出到“十一五”末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比2005年减少10%的约束性目标,到去年底,体现水污染程度的化学需氧量排放累计下降了9.66%,离目标就差那么一点,污水处理厂功不可没。
目前,全国有四五个省做到了县县都有污水处理厂,其他许多省市自治区也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这一民生工程。老百姓过去听都没听说过的污水处理厂,仿佛雨后春笋般出现在一个个县城甚至乡镇,这种从无到有的巨大变化确实令人欣慰。
具体到一个地方,建成污水处理厂不等于万事大吉。最近,河北有8家污水处理厂因超标排放,被省内挂牌督办。安徽泾县、旌德两县的污水处理厂,因管网不配套成为摆设。广东已建成的87座污染处理厂通过环保验收并正常运行的不到一半。在已经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省份,类似情况也非个案。
这些现象让我们刚刚涌起的欣慰大打折扣。原因似乎很清楚:缺乏后续资金,配套设施跟不上。包括超标排放,故意弄坏自动监测装置,甚至为了应付检查竟然“喝清水吐清水”等行径,有监管不严的原因,也不排除因无力运营而弄虚作假。
国家投入巨资、地方花大力气建成的治污工程,如果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各级领导肯定很恼火,人民群众肯定有议论,新闻舆论肯定要追问。某种程度上,治污工程建成了却不能用(管网不配套)、用不起(缺乏资金)、胡乱用(超标排污),这样的民生工程不仅拖了节能减排的后腿,而且对政府公信力的消极影响比没有建成的时候更大。
任何民生工程,“县县建成”不足喜,“正常运行”才过硬。
由此反观,当初提出“县县建成”这一要求时,难道预见不到这些问题吗?如果没有预见,是不是说明这件事没有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或者说没有考虑到事情的复杂性而搞了“一刀切”?如果已有预见,却仍旧弄出一堆“昂贵的摆设”,是不是说明某些决策者做事太注重造“面子”而不屑于做“里子”?
当前,节能减排形势依然严峻,不上治污工程,难以遏制污染势头。一些地方把“县县建成”作为一项“硬任务”往下面压,也是形势所迫。但是,上级部门在布置和考核这一任务时,不能光看辖区内的治污工程建成多少,更要看它们是否能够正常运行,尤其要千方百计帮助基层解决运行难的问题。基层部门一味强调客观困难,也解决不了问题,完成“硬任务”,除了多动脑筋,狠下功夫,没有捷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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