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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水回用 纳入城市公共供水范畴

2010-06-18 10:28:31  

若是夏天沿着青岛市区的海泊河散步,你会为两岸绿树成荫、河中清水漪漪的美景所陶醉。这海泊河的美景,就是青岛中水回用造就的。

青岛一直注重对再生水(中水)的利用。2003年青岛市人民政府公布了《青岛市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并编制了《青岛市中水利用规划(2001年—2020年)》;2006年发布实施了青岛市地方标准《城市再生水工程设施验收规范》;2008年重新修订的《青岛市城市供水条例》将再生水纳入城市公共供水范畴,要求符合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必须建设再生水利用工程设施并使用再生水。这些法规、规划和标准的编制实施,为青岛市依法加强再生水利用工程设施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目前,青岛市在再生水利用方面主要有两种模式:

一是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二级出水为原水的集中再生水工程项目:主要有1998年在海泊河污水处理厂建成的日处理能力4万立方米的再生水厂;2002年在团岛污水处理厂建成的日处理能力1000立方米的再生水利用示范工程;2006年在团岛污水处理厂建成的日处理能力为5000立方米的再生水厂。

二是以企业单位或居民小区内部自产污水为原水的单体再生水工程项目。如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将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别建设了再生水处理回用工程,处理后的再生水主要用于厕所冲洗、绿化和工业冷却等,这两项再生水处理回用工程的节水效益达到30余万立方米/年,节约水费支出100多万元。另外,青岛可口可乐饮料有限公司、青岛颐中皇冠假日酒店、青岛流亭国际机场等40余家单位已经建设了单体再生水工程,主要用于工业生产、除尘、绿化、景观、洗车和冲厕等方面。日前,13.5平方公里的浮山居住新区确定了冲厕、绿化、广场、市政等用水全部采用再生水,总用水量为3.11万立方米/日,并形成了环状供水。据不完全统计,青岛市区的单体再生水工程设计处理能力已达到6万余立方米/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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