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是各级政府的首要任务,也是环保部门的重要工作。为推动饮用水水源管理,结合湖北省竹溪县的调查和监测情况,在此提出几点管理对策:
加大水源地保护措施的落实力度。认真落实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的相应防护措施;对一级保护区内严重污染水源的居民和其他设施制定限期搬迁措施和方案,从污染源上有效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总量;在保护区内禁止砍伐森林,加大植树造林力度;龙坝水库水源地以水厂取水口为中心,划为饮用水水源保护禁区,禁止新改扩建对水体有污染危害的建设项目;逐步完善、配套龙坝水库上游各村截污管道工程,抓好龙坝乡水源村的生态建设;做好面源污染控制工作,禁止高毒、高残留农药、化肥的使用。
加大环境宣传力度,提高对水源保护的认识。加大对《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生态家园和环保模范单位等基层创建活动,提高群众爱护环境、保护水源的意识,提高法制意识。
落实环保措施,加大执法力度。一是保护水源涵养林。建立与水源保护相适应的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落实水源地保护区内的退耕还林政策,特别是对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龙坝乡,进一步扩大封山育林、退耕还林面积。二是整治工业污染源。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严禁有废水排放项目进入水源保护区;所有项目严格遵守环评法和“三同时”制度;加大对老污染源的环境整治力度;加大环境监察力度;进行科学监测监控。特别是在夏季高温季节,加密监测频次,密切关注水质变化。三是控制生活污染源。积极开展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工作,建立村收集、镇中转、县统一填埋的垃圾保洁制度;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生物资源。积极争取和组织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项目和国家大中型养殖企业沼气工程项目,探索解决养殖污染问题;加快县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保证按期投入正常运营。
切实加强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实 现齐抓共管。建立例会制度,由政府办牵头,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组织执法检查活动,研究和解决相关问题,形成县委领导重视、人大政协监督、政府负责实施、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格局。(作者单位:湖北省竹溪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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