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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两家污水处理企业违法排污被“挂牌督办”

2010-06-28 09:57:19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河南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决定对周口市沙南污水净化中心、许昌市襄城县污水处理厂实施“挂牌督办”、追缴排污费、责令限期整改;省环保厅决定暂停审批襄城县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区域限批),对周口、许昌两市COD污染减排总量进行扣减;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基站建设运行服务单位广州市怡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全省通报批评。为此,省环保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向各省辖市人民政府发出通报。

  6月18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我省周口市沙南污水净化中心和许昌市襄城县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节目播出后,我省高度重视,副省长张大卫、省环保厅厅长李庆瑞当即做出指示,组成两个督查组,由省环保厅领导带队赶赴周口市和许昌市襄城县,连夜开展调查。发现两家企业均存在违法行为。

  通报还指出,近年来,我省在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建设运营管理和改造升级、加强两费征收、推进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等方面措施有力,成效突出,较好了完成了国家下达我省的“十一五”减排目标。但是,此次出现的周口沙南污水净化中心和许昌襄城污水处理厂违法排污问题,充分暴露了我省在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管理方面还存在漏洞。为坚决杜绝此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再次发生,通报中提出要强化执法监督。

  通报要求,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格执行《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察暂行规定》,对辖区内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污水处理厂运营中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要按照《河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厂环境监察技术规范》对污水处理厂实施重点核查。对擅自停运、不正常运行或有其他环境违法行为的要及时调查取证,依法查处。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自动监控系统建设运营管理机制,确保及时、有效、准确地传输监控数据。要切实强化对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单位的监管,第三方运营单位不得擅自停运自动监控设施或修改自动监控参数,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经查实,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直至逐出河南市场。

  省督查组通报的两企业违法行为

  周口市沙南污水净化中心

  一是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进水口细格栅因机械故障运行不正常,氧化沟污泥浓度过高,厌氧池有大量浮萍,二沉池水中悬浮颗粒过多,水面有大量死泥,一台污泥压滤机停运。二是在线监控运行不正常。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自动在线监控仪器未运行,进口COD、氨氮无数据显示;出口COD无数据显示,进出口传输终端均无历史数据;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无法导出COD、氨氮监测数据统计报表。

  许昌市襄城县污水处理厂

  一是超标排污。污水处理系统没有按照设计要求运行,将两组污水处理系统的曝气时段,改为同时进行,当进水液位超过溢流口后,污水直接从溢流口外排;现场检查时,通过对外排水取样监测 ,COD、氨氮均超标。二是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现场检查发现,进水口粗格栅处的输送皮带因故障不能正常运行,一组细格栅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生化池表面漂浮大量杂物。三是中控系统不完善。现场检查发现中控系统无COD、氨氮历史记录。四是管理混乱。存在管理人员不足、中控室值班人员及水处理工序人员业务不熟、在线监控系统巡检和维修记录缺失、污泥处理记录数据失实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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