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政府办公厅了解到,我省(甘肃省,下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的通知》。按照这两个《通知》提出的要求,我省将加快研究编制推进兰(州)白(银)、平(凉)庆(阳)等7大基地、16条产业链、36个园区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加快雁儿湾污水处理厂、七里河—安宁污水处理厂、肃州区污水处理改造工程、敦煌市污水处理厂、武都区污水处理厂、成县污水处理厂和永靖县污水处理厂等7个已建或在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整改步伐,确保这些污水处理厂能够按期发挥减排效益。
《通知》指出,兰州、陇南和酒泉等市要严格执行城市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尽快将城市污水处理费调整到国家规定标准。同时,积极创新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营体制,尽快研究制定有关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电价补贴、非电力企业脱硫、火电企业脱硝等污染减排优惠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全面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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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省环保厅发布《分解落实2010年全省污染减排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该《通知》建议,尽快将兰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费调整到国家规定的标准(0.8元/立方米)。据悉,兰州市政府和省物价部门尚未接到环保部门关于污水处理费调整上报的相关汇报。目前,兰州市污水处理费为居民用水0.5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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