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获悉,截至目前,全疆已经建成运营的49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几乎无一家盈利,惨淡的经营现状使污水达标排放成为愈发难以完成的任务,一些污水处理厂甚至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
记者走访昌吉、石河子、博乐、伊宁、乌苏的多家污水处理厂后发现,设计超前、部分设备闲置;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收水量不足、运行负荷率偏低;运行经费不足等问题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此外,大量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的中水、污水、污泥等直接排放,没有产生经济效益,也成为污水处理厂生产效益低的重要原因。
针对以上情况,相关专家呼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对配套管网的建设和改造,在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的同时,重视污水处理企业下游产品市场的开发,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设计超前
部分设备闲置
昌吉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总投资1.58亿元,设计规模为近期10万立方米/日。目前,污水处理量为3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为30%。记者看到,这家正在运营的污水处理厂一半的设备长期处于闲置状态。
据该厂生产负责人介绍,目前,按照国家制定的“保本微利”的原则及相关标准,该厂的污水费与自来水费捆绑收取,1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为8毛。目前,按照还贷、设备折旧、工人工资、生产成本等各项核算,该厂处理1立方米污水的成本为2.05元。
据介绍,这家污水处理厂一年中至少有7个月的污水处理量仅为3万立方米/日,每天收回的污水处理费在2.4万元左右。而按照处理1立方米污水亏本1.25元计算,在保证正常运营、污水达标排放的情况下,该厂每天的亏损将在3万元左右。
“实际上,设计过于超前是该厂目前污水处理成本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此问题,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专家陈剑认为,“污水处理负荷率100%时运行成本在7毛至8毛,而负荷率30%以下,运行成本可能达到两块。”
而据记者走访发现,这类设计超前,俗称“大马拉小车”的污水处理厂不仅出现在昌吉。例如石河子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近期处理污水10万立方米/日,目前平均处理能力为5万立方米/日(处理高峰时为6万至7万立方米);伊宁市西区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近期处理污水2.5万立方米/日,目前污水处理量为1.3万立方米/日。乌苏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3万立方米/日,而目前污水处理量为0.96万立方米/日。
采访中记者发现,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收水量不足,大型企业落户后排水管网铺设等问题在其他县市同样存在。石河子市还存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管网长期没有分开,工业废水超标排入城市排水管网,导致污水处理厂设施无法正常运转。
用自备井
污水处理收费难
由于目前污水费的收取大都采用和自来水费捆绑收取的办法,自备井成为污水处理厂收费的难题。博乐市污水处理厂负责人表示,捆绑收费的情况下,企业用了多少自来水就收多少钱,但是污水厂不能完全掌握企业自备井情况。如果企业使用自己的井,但仍将污水排到城市污水收集管网里,污水厂连1立方米8毛钱的污水费也收不上来。
博乐市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为1.5万吨/日,目前已投入运营4年,满负荷率为60%左右,但“学雷锋免费处理污水”让该厂的一位负责人感到有苦难言。
博乐市污水处理厂的一位生产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国家早有规定,要求关闭自备井,但是目前博乐还是有一些企业在使用自备井。但是他们的污水却在往我们的管网排,造成我们处理大量工业废水却收不到钱。作为公共事业单位,污水厂本来就不盈利,自备井的污水排进来,不但增加了生产成本,而且我们也无法监测这类企业的污水预处理。如果他们的废水是超标排放的,还将影响我们厂污水处理设备的使用和出水的标准。”
“希望相关部门能加强对自备井的管理,关闭自备井或者拿出自备井排污收费的办法。”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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