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网讯 近日,陕西省咸阳市物价局公布了《关于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公告称咸阳市物价局定于2010年8月23日召开“咸阳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为该市水价的调整拉开了序幕。
根据中国水网水价数据库信息显示,咸阳市现行的水价标准为2008年10月份实施的。目前供水综合平均价格为2.95元/立方米,根据公告信息,综合水价拟提高1.01元/立方米,调幅为34%。且根据公告内容,现行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五大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其中:非居民生活用水包括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
根据中国水网最新城市水价调研信息,在所调研的210个城市中,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超过2.43元/立方米,即比咸阳市水价高的城市有73个,占比34%。咸阳市的水价在所调研的陕西省的九个城市中,仅高于汉中市和安康市的水价。但是若按公告标准进行调整,其水价标准将与铜川市、延安市相同,且是全省最高。由些,咸阳市水价调整或将引起陕西省其它城市水价的跟涨。
公告亦公布了价格调整的配套措施:1、本次水价调整后对低保家庭的用水增支,由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平均用水量和实际调价标准给予补贴。2、加大力度关闭自备水源,保证供水行业健康稳定发展。3、制定再生水利用优惠政策,鼓励利用再生水。 4、积极落实陕西省城市供水“抄表到户、户外计量”的相关规定。建议从本次基本水价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设立咸阳市抄表到户改造专项资金。
目前,咸阳市供、排水市场化程度也相对较高,市场上的运营主体已有金迪环境、中环保水务以及国中水务。
表 咸阳市水价调整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