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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污水厂:运营存在三大问题 “二低”现象

2010-08-24 10:43:17  

    尽管我省(海南省,下同)将于今年8月底前实现污水处理厂县县通水,达到全覆盖,成为全国第十个实现县县通水的省(市),但目前部分市县污水处理厂仍存在着“二低”现象,以及减排效率偏低、缺乏专业排水管理机构、污水处理费征缴率偏低等三大问题。

  今天下午,记者跟随省人大环保世纪行检查组第一小组在昌江黎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检查时了解到,该项目已完成厂区土建工程,设备已全部安装完毕并投入试运行。项目远期建设规模为7万吨/日,分两期完成。一期工程已于今年5月30日投入试运行,自试运行之日至今,已累计处理污水123万吨,平均日处理量1.8万吨。

  据介绍,我省部分市县污水处理项目存在着“二低”现象:一是进水量偏低,主要原因是原排污口截流驳接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二是污水处理厂进水COD(化学需氧量)浓度低,主要是由于部分市县新建污水处理厂,为节省管网投资及充分利用原城区排水沟渠设计采用截流式合流排水体制,雨污尚未做到完全分流所致。

  此外,缺乏专业的排水管理机构。目前,除海口、三亚、洋浦、陵水、白沙外,其他市县尚未成立专业排水管理机构,造成本轮新建的污水收集管网、中途提升泵站及各类附属构筑物管理与维护薄弱,日后将危及到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

  与此同时,污水处理费征缴率偏低。澄迈、屯昌、昌江等市县的污水处理费征缴率均未达到30%,澄迈、屯昌今年以来只得拿财政资金支付运行费。

  为解决上述问题,省水务厅等相关部门将重点对文昌、老城、三亚海棠湾、荔枝沟等4个项目进行督查,加快通水项目的环保验收,加强对委托运营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继续完善配套管网建设,督促各市县尽快成立排水管理机构,采取切实措施提高全省污水处理费征缴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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