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第16次市长办公会议8日举行,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市物价局提交的《关于调整东江水务有限公司供水价格的请示》。根据方案,从12月1日起,东江水务供水价格将由0.985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1.15元/立方米(上调0.165元/立方米),完成第一次调整;15个月后,水价将再次统一调整为1.26元/立方米。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认定东莞市2010-2011年商贸流通重点企业(项目)的请示》、《关于落实残疾人福利基金会部分经费的请示》等内容。
水价调整方案
确定分步提价
市物价局昨日提交了一份《关于调整东江水务有限公司供水价格的请示》。据悉,此番水价调整是由于水资源费大幅调高,省水资源费从去年4月1日起从原来0.025元/立方米调整为0.12元/立方米,加上生产、销售过程中的损耗、税收等费用,每立方水比原来增加成本约0.11元,此外东江水务有限公司营运成本也相应增加。
此前,这一问题曾在今年6月市长办公会议开展讨论,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毓全对此作出要求:由市物价局组织对东江水务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召开听证会,必须广泛地听取用水企业和市民的意见,向社会解释水价调整的原因和依据,争取市民的支持。
9月28日,市物价局组织对东江水务有限公司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召开听证会。昨日,市物价局陈述人表示,根据此次听证会结果,六成出席人员赞成水价调高,两成反对,两成没有表态或弃权。
在综合听证会报告及社会各界反映意见的基础上,市物价局拟定两个水价调整方案,并建议调整供水价格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方案一:供水价格一步到位,统一由0.985元/立方米调整为1.25元每立方米;方案二:供水价格分两阶段实施调整,时间间隔15个月,第一阶段由0.985元/立方米统一调整为1.15元/立方米,第二阶段统一调整为1.26元/立方米。
出席昨日会议的市领导现场比对两个方案。方案二比方案一对终端用户的影响相对较小,而且提价分步实施,让用户有个适应过程,同时也符合省物价局“提价幅度较大的应当分步实施”的要求。因此,结合听证会参加人的意见,考虑到企业生产营运的实际情况、各类用户承受能力等方面的综合因素,会议决定选择第二套方案。
据悉,根据省里意见,珠三角污水处理率正在不断提高,治理费用也随之相应增加,因此支持各市逐步提高加价。
对此,李毓全要求,物价部门一定要做好解释工作,让群众和企业理解和配合。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