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环保厅与贵州省环保厅在贵阳签署加强跨省流域污染防治工作合作协议。此次协议旨在加强省界水质监测和入河排污口监管,建立健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的跨省协作机制。
作为相邻省(区)的广西与贵州,有许多自然河流流经两地,并有多个跨界水库,因此双方在水污染防治工作上面临许多共同考验。根据协议,双方议定将在六个方面开展合作工作:一是建立省级信息通报机制,第一时间告知对方污染事故信息,以便及时开展应急工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互通流域水污染防治进展、断面水质等情况,商讨污染治理工作,完善跨省界流域(区域)污染纠纷协调处理办法、措施、水质监测等事项。三是建立联合应急监测机制,实行环境应急监测数据共享,并根据需要实行联合监测,同步取样、同步分析。四是建立协调信息发布机制,加强对外宣传信息的统一和规范。五是建立联合防控机制,发生污染事故后,双方控制或减少本辖区相关企业有关污染物的排放。六是联合监测跨界水体,在加强都柳江的环境监测工作的同时,加强对红水河等其他跨界水体的水质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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