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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阶梯水价加价部分全额上缴财政

2011-04-20 09:54:46  

广州拟通过立法,推进阶梯水价的实施。正在征求意见的《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草案)》明确指出,广州实行阶梯水价,水价中加价部分由供水公司全额上缴财政,专款专用。4月30日前公众可登录市法制办网站反映意见、建议或直接寄信给市法制办反映。

  该草案规定,广州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居民生活用水在基本定额标准以内的部分,按照基本水价交费;超过基本定额标准的,加价收费,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代收,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供水、节水的相关工作。

  居民生活用水基本定额、具体收费标准和管理办法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水务局拟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

  对普通市民来讲,通读《广州市水务管理条例(草案)》,最受关注的莫过于阶梯水价的规定。在广州市法制办网站上,就有市民留言,询问阶梯水价的具体操作方式,遇到一表多户,是按表计还是按户计?有人反映:阶梯水价的用水基数应以家庭人数为准,不能单以家庭,“不计人数,这不是以人为本。”

  目前,广州的自来水价格根据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用水等5种不同的用水类别,分别收取不同标准的水价。上述5类用水每吨水价格分别为1.32元、1.61元、1.83元、2.71元和3.38元。

  在年初召开的2011年广州市物价工作会议透露,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将在年内召开,但目前尚无具体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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