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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政府职能要变“主导”为“引导

2011-10-20 12:52:42  

业界一直有种说法,包括污水处理在内的环保行业只能称为“行业”,而不是完整意义的“产业”。因为环境行业中的行为主体绝大部分,即投融资和运营仍归属政府,行政行为色彩浓厚,只在设备制造和设计、工程领域市场化程度比较高。此外,环境企业,尤其环保企业普遍处于“小、散、幼”阶段,产业集中度低。

  在产业化程度低的一系列表现中,最突出的当属污水处理行业的政策“主导”特征。诚如有专家所言,由于政策主导性太强,众多污水处理企业都患上很强的“财政依赖”症。

  中国证券报记者接触的不少企业都存在明显的“等”政策、“等”财政资金的问题。例如在再生水利用问题上,一位龙头企业人士就表示,再生水利用对于其生产工艺来说,无非是在之前膜处理工艺基础上再添加一层生物膜,技术上不存在问题,就只等政府明确未来5年内再生水利用也将成为政策支持方向,才敢放手去做。

  这一突出问题提醒业界,要实现污水处理行业产业化能力提升,最紧要的当破除政策主导性的掣肘,充分引入市场机制,推动政府职能从“主导”向“引导”角色转变。

  而这一职能的转变,首先意味着以往单纯靠政府投资建设并运营的污水处理厂,更多地可吸引企业来承担建设和运营的投入,以减轻庞大的财政负担,逐渐消除众多城镇存在的“半拉子”工程和污水处理厂集体“晒太阳”现象。目前行业兴起的污水处理项目BOT模式,表明政府职能转变意识的增强。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一大特征是,政府收取居民水资源费,用于支付企业建设运营污水处理厂的收益,政府从中起到中介作用。从这一角度上来讲,政府职能的转变就意味着政府应明确自身的“中介”职能,与污水处理企业一样,都起到产业服务的作用。如此,污水处理费才能真正被当作财政支出,进而避免最近审计署报告中指出的众多地方将污水处理资金当作政府收入用作他途的现象。

  政府发挥行业“引导”职能,也意味着要优先解决产业化的重要前提及机制问题,例如污染者/受益者付费机制、价格政策、财税政策、运营专业化、严格执法等。企业参与污水处理是要获取投资回报,这也是目前政策机制上应当着重考虑的出发点。

  基于此,有业内人士提出,首先,要逐步完善一个能保障投资者利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制定更合理的投资回报政策,使这一领域的投资回报水平趋于合理。其次,要落实水价改革政策,加快制订出台国家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收费管理办法,逐步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并强化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最后,应规范污水处理企业的成本核算,营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调动广大投资者的投资信心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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