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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2011年28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改

2011-11-22 13:56:19  

     为提升菏泽市重点企业的治污水平,改善三条主要河流水质,菏泽市政府决定,对曹县斯递尔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等28家工业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实施升级改造工程。通过近半年的努力,12家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再提高工程已经完成,14家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正在紧张建设。另有2家企业因长期停产,污水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暂停。

      根据山东省环保厅要求,为确保2011年底菏泽市三条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水质标准,菏泽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其外排水质标准进一步严格,COD含量由原来的100毫克/升、80毫克/升和60毫克/升,统一执行60毫克/升,氨氮由原来的15毫克/升,统一执行10毫克/升。目前菏泽市已有一部分企业已经达到了此标准,没有达到新标准的企业,正在准备升级。菏泽市政府明确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环保执法以新标准执行,凡外排水超过新标准的,一律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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