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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江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开始操作

2012-01-31 10:28:43  

 

  记者30日从安徽省黄山市了解到:我国在新安江进行的跨省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试点工作已经开始跨省操作。黄山市日前已与浙江省淳安县首次联合开展了新安江跨界断面的水体监测工作,两地已分别完成水质采样、实验室比对分析工作。

  2010年12月,财政部、环保部正式将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作为全国跨省大江大河流域水环境的首个试点,当年拨付启动资金5000万元。2011年3月,试点正式实施。根据“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地方为主、中央监管,监测为据、以补促治”的原则,由中央财政和安徽、浙江共同设立新安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基金,中央财政预算安排3亿元、浙江安排1亿元。

  根据奖优罚劣的渐进式补偿机制,由环保部每年组织皖浙两省对跨界水质开展监测,明确以两省省界断面全年稳定达到考核的标准水质为基本标准。安徽提供水质优于基本标准的,由浙江对安徽给予补偿;劣于基本标准的,由安徽对浙江给予补偿;达到基本标准的,双方都不补偿。同时,明确补偿基金专项用于新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

  据介绍,黄山市计划从2011年起用3—5年的时间,实施新安江流域综合治理重点项目500个以上、投资总规模突破400亿元。截至2011年12月底,黄山市已启动试点项目8大类61个(含启动项目),总投资11.6亿元,完成投资3.54亿元,61个项目全面开工。一批项目已初显生态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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