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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偿建湿地 净化水源保安全

2012-04-25 13:38:52  

    编者按 2012年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的《水法》实施10周年。为全面贯彻《水法》,进一步推动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今年的中华环保世纪行主题之一确定为“饮水安全”。本报记者随中华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组走访了四川阿坝、成都、遂宁、内江、泸州、宜宾等地,调查当地饮水安全情况。敬请读者关注。

  油菜花、池塘、芦苇,此起彼伏的蛙鸣……4月的四川省郫县云桥湿地,是一幅和谐的自然画卷。这里是水源保护地,成都市重要的饮用水源徐堰河、柏条河两河交汇之处,距离成都市自来水6厂的取水口仅200米。

  云桥湿地曾是一片农田。当地农民把过去家家户户都有的农田唤作“冬水田”,“就是半季干,半季湿,一年只能种一季稻,没的什么好收益。”金发琼一家在云桥村生活了几十年,50多岁的她生活有了巨大的改变。“现在,我们就算是把田‘租’出去了,每年按一亩田能产的大米的价钱补贴给我们,价格嘛随行就市。”

  金发琼家里5口人,5亩田,2011年共拿到了10000元补贴。不用种田了,家里的劳动力也解放出来了,丈夫、儿子、儿媳都外出打工挣钱,家里的日子越过越好。农户的利益得到保障,生态保护意识也更强了。金发琼家里用上了沼气池,平时就在屋外的边边角角种点自己吃的菜,“我晓得我们这里要保护好,我种菜都是有机的,不打农药、不用化肥。”金发琼一边拔草,一边笑着解释说。

  云桥湿地本是传统的冬水田,受自来水取水口影响,地下水位抬高,多年沉积成为沼泽型湿地。从2011年开始的云桥湿地建设,是一个湿地生态系统恢复的过程。

  云桥湿地目前面积并不大,只有60亩,但其在水源保护上的独特生态价值正开始彰显。“湿地像天然的净水器,湿地中有相当一部分的水生植物具有很强的清除毒物的能力。”世界自然基金会成都项目办公室主任李叶说,因此湿地对水源地水质改善有着积极作用,被人们喻为“地球之肾”。

  水源保护地之所以能从有面源污染的农田变为有净化水质作用的湿地,得益于成都市探索建立的生态补偿机制。郫县地处川西平原的腹心地带,是成都市重要的水源地,承担了成都市区80%以上的供水任务。为保证饮用水安全,成都市每年从市级财政中拿出6000万元专项资金拨付给郫县,用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这笔钱一定程度上破解了长期困扰郫县的“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据四川省郫县环保局局长叶小林介绍,“2012年的6000万元已经到位,首先要用于建设和维护40.8平方公里的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然后就是帮助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农民发展有机农业,减少面源污染。”

  “云桥湿地的建设就是希望探索一个水源地保护的样本模式,下一步湿地还要在现有基础上扩建150亩。”李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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