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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居民用水将实施阶梯水价

2012-12-11 14:07:29  

方案已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有望近期实施

市区居民用水近期将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也就是说,以后居民每月需要缴的水费将按实际用水吨数,分成几个阶梯进行收费。这是昨天记者从泉州市自来水公司获悉的。目前具体实施方案已上报有关部门审批,近期将全面实施。

分阶梯收费是很好的节水杠杆

“分成几个阶梯来收取水费,是一种很好的节水杠杆。”市自来水公司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现在泉州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1270立方米,低于全国和全省的平均水平,泉州水资源仅占全省的8%,却承担着全省20%的人口及27%的GDP,是水资源相对贫乏地区。市区、晋江、石狮、惠安等地的人均水量为205~417立方米,属于国际公认低于500立方米的缺水严重地区,“也就是说,泉州属于缺水地区”。

在此背景下,通过阶梯式水价的实施及其价格杠杆作用调节用水需求,可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珍惜和节约水资源的意识,形成科学合理的生活用水习惯和方式,促进水资源的保护、节约、有效合理配置与利用,减少水资源的浪费。

“水改”基本完成

阶梯水价条件成熟

“经过这几年的管网改造,市区实施阶梯水价的大环境已经成熟。”市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解释说。

据悉,经过最近几年的全力推进,目前市区的“一户一表、计量出户”改造工作已完成95%以上,具备了实施阶梯式水价的条件,“目前福州、厦门等地均已实施了阶梯式水价,泉州还算晚了一点”。


水价“三部曲”

方案2006年已确定

“此次推行阶梯式水价,是几年前已经确定的,只不过到今年才开始实施。”该负责人称。

2006年,通过泉州市物价局组织的水价调整听证会和省市两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审批,确定了“调整泉州市区综合水价问题”方案,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 2006年11月1日起居民用水执行1.55元/吨(不含污水费和垃圾处理费,下同);2008年1月1日起执行1.65元/吨;方案要求在居民用水户“一户一表”改造达到80%后实施阶梯式水价。

也就是说,本次拟实施的阶梯式方案只是2006年水价调整方案的组成部分。

抽样调查

九成用户不受影响

实施阶梯式水价后,对普通居民的影响有多大?每个月需要多缴多少水费?

“一户家庭若正常用水,前后水费支出相差不大。”市自来水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了解实施阶梯式水价对居民的生活费支出影响,该公司于今年9月份作过一次摸底调查。

通过对市区300多个居民住宅小区2865户用水户所作的随机抽样调查表明,90.97%的用户在实行阶梯式水价后未增加水费支出;6.39%的用户所增加的水费支出≤8.25元/月;2.64%的用户所增加的水费支出>8.25元/月,“也就是说,九成以上的用户不会受此次调整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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