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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余家用水大户纳入污水处理费直征范围

2012-12-12 15:30:54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工作,保障市直管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潍坊成立专门部门负责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及管理。10日,记者采访了解到,今年以来,一批用水大户实现了多年来首次缴费,而且截至10月底,市级污水处理费征收额已达5232万元,同比有了较大增长,已超去年征收总额。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以往在污水处理费征管过程中,由于代征单位对征缴义务人缺少必要的征缴措施,相当一部分企事业单位缴费意识较差或存在认识误区,千方百计找各种理由拒缴或少缴污水处理费,导致多年来市级污水处理费年缺口高达几千万元,财政补贴负担较重。为此,市政府成立专门征管机构,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费的征收管理。

  今年以来,为保证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市污水处理费征管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企业调研等形式,掌握征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建立了月报制度和征收管理信息库,对征收工作实行实时监管。针对征收过程中存在的老大难问题,创新建立了直接征收体制,实现了用水大户缴费的重大突破,山东海龙公司、潍坊恒联浆纸公司等用水大户实现了多年来首次缴纳污水处理费。截止目前,已将20余家用水大户纳入直接征收范围,征收额达1500余万元。

  另外,市征管机构还拓展了征收领域,查找征收漏洞。今年来,先后在建筑施工基坑排水、热电行业等首次开征污水处理费,缴费企业达到10余家。同时对华电潍坊分公司、潍坊钢厂、潍坊医学院、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等用水量大而从未缴纳过污水处理费的企事业单位多次上门宣传政策,不断减少征收盲点。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今年十月底,潍坊已实现污水处理费征收5232万元,同比有了较大增长。

  城区自备井偷逃费严重 污水处理费征收还有漏网之鱼

  尽管相比去年,污水处理费征收额有了较大提升,但由于征收工作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些工作虽然开展了,但实际效果还不理想。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从近期了解的情况看,有些用水大户持续经营困难,面临资产重组或处于连续亏损状态,征收难度加大。一些企事业单位对生态建设的意义认识仍不到位,以产生的污水未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自建污水处理厂污水回用等为由,拒绝缴纳污水处理费。此外,城区自备井水源用户小、散、多,偷逃费情况也较为严重。

  据市征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污水处理费是城市综合水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要用水,就负有缴费义务,用水户应自觉履行这一义务,不得拒缴或少缴。

  此外,征管体制仍不够完善,需强化监管职能。污水处理费代征网络体系虽然已经建立,但由于征管办对代征单位仍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和措施,监管职化发挥不足,征管体制仍未完全理顺,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难以发现和解决。以后,征管办也将会同财政、水利、环保、监察等部门尽快开展对代征单位的量化考核,严格监管,减少漏洞,提高效率,确保依法足额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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