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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37.75亿实施水利“五大工程”

2013-04-03 16:30:56  

    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今年,省财政结合新时期水利大投入、大发展的实际,多方筹措资金37.75亿元,支持实施“水资源配置工程”、“农田灌排工程”、“水利防洪减灾工程”、“水利现代管理工程”和“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努力缓解水资源短缺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大力支持全省现代水利发展。

    在确保一般预算安排的基础上,省财政积极拓宽资金筹集渠道,进一步增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投入,足额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省级统筹政策,今年安排水利专项资金37.75亿元,比上年增加8.07亿元,增长27.2%,全力保障全省水利改革发展。

    其中,安排资金17.8亿元,支持实施“水资源配置工程”,重点加强南水北调、胶东调水、农村饮水安全、平原水库等工程建设,加快构筑现代水网体系,优化全省水资源时空配置;安排资金9亿元,支持实施“农田灌排工程”,主动提高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省以上财政补助标准,进一步扩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规模和范围,大力发展“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安排资金6.2亿元,支持实施“水利防洪减灾工程”,着力加大对中小河流、病险水库、山洪灾害的治理和防控力度,切实提高全省防汛抗旱减灾能力,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排资金3.15亿元,支持实施“水利现代管理工程”,运用信息化、自动化技术改造水利水文设施,加强水利科技研发与推广,不断提高水利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安排资金1.6亿元,支持实施“水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积极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加强水资源监控和水土流失治理,改善水生态环境,促进水资源的永续利用。

    省财政在加大投入力度的同时,突出加强绩效管理。积极会同水利部门,对所有水利专项资金都制定明确具体、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并把绩效目标作为项目遴选排序、资金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着力建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动态跟踪监控,选择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第三方”监管试点,及时发现、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实现。鼓励加快预算执行,在专项资金整合的基础上,对前期工作进展快、投资计划下达早的项目优先安排资金,确保资金早拨付、早发挥效益。创新预算安排机制,省财政确定今后重点水利项目省以上补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50%,同时对市、县负责实施的水利建设项目,一般先安排70%-80%的省级资金,其余部分结合地方资金落实、项目建设进展等绩效评价结果下达,探索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有机结合机制,充分调动地方各级投入水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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