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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

2009-07-31 02:23:02  

    为应对金融危机给广东经济实体造成的冲击,广东省物价局于昨天出台了20条价格政策措施,从六大方面拉动内需,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引导合理投资、消费,确保广东经济平稳增长。

  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处理费

  今年底前,珠三角地区污水处理每吨未达0.8元和东西北地区未达0.5元的,一定要达标。

  已经达到每吨0.5元的,应尽快调高到每吨0.8元;已经达到每吨0.8元且有条件的地方要进一步上调,争取尽快达到合理盈利的水平。2009年1月1日抄见电量起,全省污水处理企业用电价格统一执行大工业电价,减轻污水处理企业运营成本。

  广东省还将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凡未开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城市及县城区,均应在2009年6月底前开征,建制镇和农村也要加快开征。

  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

  省物价局还将推进包括上网电价、输配电价、销售电价在内的电价综合改革,完善上网电价机制。近期重点推行居民用电阶梯式电价,完善峰谷电价,出台蓄冷电价。

  城市供水价格改革上,也将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到2010年,全省所有城市要全面实施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等节水价格政策。

  根据国家部署,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广东将适时调整成品油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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