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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开征垃圾处理费

2009-07-31 02:24:00  
  经过一次听证、两次调整、三年准备之后,在甘肃兰州倍受关注的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已于3月20日悄然启动,征收标准为居民每户每月5元,残疾人、低保户可凭相关证件办理“减免证”予以减免。
 
  兰州市政府有关部门介绍,多年来,由于政府财政紧张,对城市垃圾处理一直沿用古老而落后的简易填埋方式,这种处理方式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垃圾污染的问题。兰州市目前尚无一座无害化垃圾处理厂。因此,市政府决定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所收费用全部用于支付城市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费用或补充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费用。
 
  环卫部门收取城市垃圾处理费后,包括垃圾代运费等政府环卫部门此前收取的各种卫生费用(小区物业收取的卫生费不在取消范围)等收费项目和标准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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