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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垃圾处理费调价本周听证

2009-07-31 02:24:06  

  4月20日和24日,昆明市将分别举行两次听证会,对城市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价格调整进行听证。
 
  昆明市发改委副主任徐宁16日介绍,目前昆明市主城区垃圾处理价格执行的是2007年制定的居民8元/户·月,流动人口2元/人·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1元/人·月标准。
 
  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昆明市未来生活垃圾将由卫生填埋转变为焚烧发电,垃圾处理设施投入较大,现行垃圾处理费标准偏低,不能满足垃圾处理企业运行成本。为此,昆明将对污水、垃圾处理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调价幅度进行听证,适当调整这两项收费。届时本报将参加这两次听证会,为读者报道听证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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