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31 02:24:32
旧家电以旧换新过程中的大量废旧处理问题,国家环境保护部日前专门下发相关指导意见,明文禁止不具备条件的回收企业擅自拆解处理废旧家电,从而确保其得以妥善处理以避免出现拆解污染。
该意见称,将支持拆解处理企业与家电生产企业、销售商以及废旧家电回收企业建立合作,确保回收的废旧家电进入拆解处理企业拆解处理。禁止不具备条件的回收企业擅自拆解处理废旧家电,并防止拆解处理企业无故拒收废旧家电。同时加强监管,督促拆解处理企业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制度,依据法律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拆解处理废旧家电,各类污染物排放要达到相关排放标准。不具备深度处理能力的企业,应将拆解物交由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