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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2009-09-01 11:19:46  

    8月14日,经益阳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益阳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这标志着今后益阳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将遵循统一的标准和要求,益阳市对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已有法可依。据悉,该《办法》的制定除依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外,还结合益阳市实际参考了省内外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相比较而言渣土运输具有以下三大亮点。

 
  实行洗车净车出场制度
 
  市民群众对渣土运输反映最强烈的是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扬尘和施工车辆带泥土上路。新《办法》明确要求,工地出入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建立洗车平台和洗车槽,渣土车必须清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并采取洒水等降尘措施,避免扬尘污染。同时,工地必须用实体材料围档,临主次干道工地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临背街小巷工地的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并严禁在围档以外堆放建筑材料、建筑垃圾。
 
  实行市场准入和专业化运输制度
 
  按《办法》规定,渣土运输实行市场准入和专业化运输制度,运输企业在考核中确定为不合格的,将被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将被注销已核发的渣土运输准运证件。此外,新《办法》还对渣土运输企业的资质和渣土车辆应具备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偷运遗撒渣土将被重罚
 
  该《办法》还明确了对擅自处置渣土和沿途遗撒渣土等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偷运渣土的最低将对施工单位处10000元的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单位处5000元的罚款;沿途遗撒渣土的最低将对处置渣土的单位处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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