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云南省政府门户网站通报了《云南省2009年上半年经济体制改革进展情况》,通报提及对下半年云南省改革工作的建议。其中,下半年将加大排污、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环保收费价格改革力度,逐步提高到能补偿投资和运营成本并有合理回报的价格水平。这意味着下半年云南省的污水垃圾处理费还将逐步上调。
截至9月9日,云南省尚有95个县(市、区)级城市未建污水处理设施,92个县(市、区)未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99个县级城市未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105个县(市、区)未开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费用,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严重不足,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不健全,建设资金缺乏的矛盾突出。
进一步推进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价格改革,全面开征并逐步提高处理费,运用价格杠杆引导社会投资,将是今后云南省污水垃圾处理等环保项目发展的必然走势。
为解决上述问题,云南省的目标是,到“十一五”期末,在实现全省129个县(市、区)级城市全面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基础上,将收费标准逐步提高到保本并有合理回报的水平,实现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70%以上,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
通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推进价格改革,尤其是针对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的改革。争取国家有力的价格政策支持,促进中小水电就近上网,就地平衡县域经济发展;继续推进以州市中心城市、“九湖”流域、县域经济试点县为重点的水价改革,强化和规范水资源费征收;逐步提高排污、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等环保收费价格,到能补偿投资和运营成本并有合理回报的价格水平。
此外,对于下半年的改革工作,还提出要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尽快出台《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扩权强县,进一步探索人口大县省直管县改革试点。按照今年6月省政府正式下发的《云南省开展扩权强县试点实施意见》等4个文件抓紧落实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