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上来后统一进入财政账户,主要用于清运垃圾、改造环卫设施、加快垃圾无害化处理进程,可以说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南京市市容管理收费处处长赵桂飞说。
南京市市容管理收费处主要负责全市城镇垃圾处理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由于收费方式比较原始,2008年7月1日起,酝酿多年的垃圾费收取方式进行了改革,由传统的上门收费方式转变为与水费同步征收。一年多来,通过与水费同步收缴到的住户垃圾费达到6000万元,抄表到户的垃圾费收缴到位率达到90%以上,垃圾收费方式的改革初见成效。
从便民出发,收费改革迈出坚实步伐
“自开始征收住户生活垃圾处理费以来,由于征收方式比较单一,主要靠收费员或保洁员上门收费,垃圾费收缴率偏低,收费与保洁陷入‘垃圾费收不上来-保洁员收入得不到提高-保洁质量下降’的恶性循环。”赵桂飞告诉记者。
2003年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年对此提案不断,多次建议政府改革垃圾费征收方法,采取方便市民缴费的方式,打造一个环节少、阻力小、成本低、效益高的科学收费体系。
这场改革,涉及工作面广量大,一方面要与收费改革涉及的相关部门、单位协调,一方面还需要精心组织好各项基础性工作――
南京作为大型城市,用水情况比较复杂。全市近120万住户分别由市自来水总司、企业自备水厂供水。市自来水总公司用户又分别分为直接抄表到户、单元表、杂院用户、总表供水等不同情况。赵桂飞说:“光为了摸清水表住户数,我们就从各区抽调专人,在市自来水公司的密切配合下,用了5个月的时间,将全市当时9120只单元表用户、近2.8万只杂院用户、1000多只总表供水单位进行了4轮调查摸底。”
“为了使同步征收工作更为有序,我们首先要取得法律支撑,经过2年多的调研,并召开部门、专家、基层代表等多形式论证会反复论证。”他说,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几经修改,才完成《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的定稿,报市政府常委会议通过,为垃圾费征收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为了保障2008年10月1日在水费收费时正式同步代收垃圾费,收费处抽调专人,经统一培训,提前一个月进驻市自来水总公司7个自有网点,驻点做好收费改革的宣传解释工作;市市容管理收费处还为此成立了工作小组,分区划片,制定专人负责;并设立收费咨询24小时投诉热线,限期处理问题菜单。
这一改革,市市容管理收费处通过与南京市自来水公司、财政局、建委、物价局、民政局、房产局、司法局、总工会、城建集团等多个部门协调沟通,前后共历时5年。
从主城到郊县,“同步征收模式”不断延伸
自2008年下半年主城区推行同步征收改革的同时,市市容管理收费处同时启动了在郊区县进行同步征收工作的试点。为此,市市容局收费处专门成立了收费改革指导组,指导专业骨干对区县收费改革工作进行培训,及时帮助基层排除困难、解疑答惑。
如何稳妥推进同步征收工作?如何提升非物管小区卫生保洁?如何落实困难户的退费工作等问题?率先启动垃圾费与水费同步征收工作的江宁区在市市容局收费处的帮助和培训下,首先对辖区内所有住户和企事业单位的数量、供水方式等基础资料进行核实、梳理、分类、登记;利用区电视台滚动播出相关收费政策、收费知识,不断扩大宣传面;并与区自来水公司、建设、财政、物价等部门协调。
由于前期工作扎实有效,目前江宁区的征缴率已达到了98%,年收费总额由原来的全区不足100万元上升到500万元以上。住户垃圾费收缴率的大幅提升也为环卫保洁提供了财力支撑,使收费与保洁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
与此同时,该方法也同步在我市其余郊县推进,并已取得明显成效。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县政府所在地均已顺利实施了垃圾费与水费的同步征收,高淳县同步征收工作预计将于明年1月开始实施。
从服务在先着眼,垃圾收费工作进入良性循环
垃圾费的同步征收工作得到了绝大多数单位与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收费过程中不少企业或住户同时会反映关于小区保洁、垃圾清运的问题,收费处虽然自身职能相对单一,但对于如何进一步为老百姓提供优美整洁的城市环境这一每个市容环卫工作人员的职责,收费处每一个同志都不分“份内份外”,积极主动地帮助企业、住户解决问题。
据了解,南京市部分单位自管房小区、业主自治小区原来是靠收取每户的垃圾费维持小区卫生保洁工作。自住户垃圾费与水费同步收取后,自聘保洁员收入得不到保障,小区保洁水平降低。面对这一新情况,怎么办?
今年上半年,市容管理收费处通过实地调查,了解了金陵石化家属区、汉中门大街3号业主自治小区等多家单位面临的具体情况,并与该小区所属区市容局、街道、环卫所联系解决落实小区保洁问题,赢得群众普遍赞誉。对于低保户、特困户的先征后返工作,收费处领导更是高度重视,理顺退返渠道,保障垃圾费及时到位。近年来,正是收费处以人为本,心系民生,保障了我市垃圾收费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为市容管理工作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有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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