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10月28日),长沙市城管局邀请市民参观长沙市生活垃圾处理全过程。“作为我国三大试点城市之一,长沙市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将在水费中收取,这样便于费用的收取,估计明年就能实施了。目前,我们正在调研如何确定生活垃圾处理费用的标准。”长沙市城管局副局长曾庆安说。
按照国家的政策,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国家、单位、个人”共同承担。“在省会城市,只有长沙和拉萨没有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在湖南省其他城市像衡阳、湘潭等地都开始征收垃圾处理费。”曾庆安说。
今年,长沙市和南京市、武汉市成为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在水费中征收垃圾处理费的试点城市。“长沙市正请华中科技大学的专家对这一项目进行调研,明年有望开始征收。”曾庆安说。他透露,不同人群收取的费用不同,居民个人用一吨水,收取的垃圾处理费肯定比单位和企业的费用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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