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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离全面胜利还有多远?

2009-11-12 10:42:54  

  为了进一步客观地分析“限塑令”的执行效果,近日,民间限塑政策研究小组联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绿色龙江、甘肃省兰州市的绿驼铃环境发展中心,还有“自然之友”的郑州、杭州、广州小组,以及重庆济溪环境咨询中心等组织,在今年5~7月之间,对哈尔滨、兰州、郑州、成都、广州、杭州等6城市限塑情况展开调研,希望通过全面的考察对政策做出一个科学的评估。


  超市执行度比较乐观

  超市对“限塑令”的执行度在全国还是比较乐观的,杭州的执行率为94.34%,在6个城市中是执行度最好的;哈尔滨、郑州地区执行度偏低。原因是由于在调研中对于超市的规模划有所差别导致的,在调查中,超市的划分不仅包括大型超市,同时还有一些中型超市,由于很多中型超市的执行力不强,因此导致这些地方总体的调研结果有些偏低。

  就商家执行情况,广州调研办法比较独特。广州小组采取了“第三方观察”的方式,采用了“观察型的数据”,即“商家限塑执行观察”,并不直接记录商家执行与否,而是以消费者购买塑料袋的比例,从侧面显示商家的执行程度。

  广州地区的超市都较为严格地执行了“限塑令”,65%的消费者会自备购物袋。但是消费者的配合程度却因地区差异不同。较富裕的地区为40%,低于整体水平;收入低的地区为75%,高于平均水平。甚至在一些发达的区域,有些超市塑料袋定价在1~2元之间,远高于平均水平,但是数据显示,仍然有55%的顾客会购买塑料袋。因此,在这些地区,价格不是唯一的杠杆。在“便利”和“价格”之间,消费者会根据自己情况有不同的反应。

  农贸市场执行度最弱

  农贸市场一直以来是“限塑令”执行度最为薄弱的地方。

  调查显示,杭州农贸市场的执行程度最高为69.44%,其原因是在杭州各区调查的属一类样本的农贸市场都已经改造提升,条件较好,基本上都是大型的。另外,杭州进行最佳、最差农贸市场和样板农贸市场的评比,将限塑纳入评比内容,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

  哈尔滨农贸市场分两类,室内农贸市场管理较严格,100%执行了“限塑令”;而露天的农贸市场使用超薄塑料袋的情况依然普遍存在。

  其他城市调研结果显示,农贸市场和批发市场执行情况都只有20%~40%。兰州的调查结果显示,“商场、菜市场这些商户基本上都没有履行‘限塑令’”,“菜市场、集贸市场里仍大量使用着超薄塑料袋”。

  消费者态度积极

 


  作为“限塑令”政策执行的直接参与者之一,消费者的态度和意见对“限塑令”是否有效执行有着重要影响。

  在认知程度方面,调查数据显示,“限塑令”在实施一年多后已经成为深入人心的一项政策。所有城市的消费者对“限塑令”认识程度的都超过90%。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公众对“限塑令”的认知仍然存在很大的主观性。调研中列出执行选项:超市、百货商场、农贸市场、小卖部、熟食店、饭店餐饮、服装店,按照规定,所有选项都应该是3部门补充通知(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办公厅2008年7月4日所发关于《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规定的实施范围。

  公众对于这个范围的理解非常主观,对这些该执行“限塑令”的场所的认识依次有下降的趋势,即大部分人认为超市、百货商场应该实施“限塑令”,但却将其他诸如农贸市场、小卖部、服装店等地方排除在外。

  广州地区有96%消费者认为自己知道“限塑令”,78%的人还认为自己对这个政策有相当的认识和了解,有95%的消费者在选择“限塑令”的执行范围时,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选择了错误的答案,排除了“补充规定”中提到的酒楼、书店、服装店等所有商品零售服务场所。

  公众对“限塑令”这项政策态度如何呢?此项调查显示,哈尔滨支持率最高,成都最低。对政策性质认识的调研中,与成都支持比率低相对应的是对限塑政策的环保性质的认同,成都消费者过半支持,有29%的消费者不关心“限塑令”到底是环保政策还是帮助商家变相牟利。

  专家认为,对于支持“限塑令”并认可其环保意义的消费者,应该进一步鼓励和加强宣传。而对于将“限塑令”政策误解为帮助商家牟利的消费者群体,无论是媒体还是政策制定者,都应该进一步解释塑料袋“隐性收费显性化”问题。

  那么,“限塑令”对消费者有无不便?杭州46.96%的市民认为基本方便,而郑州有50.5%的市民认为不方便。塑料袋收费的确给日常生活带来了一些不便,但是仍有相当数量的人认为这个政策没有任何不便。由此可见,当人们养成限塑习惯时,就不会感到不便,如果在生活中还未养成这种习惯的消费者,多少会觉得不便。因此,消费者接受、适应这个政策,并养成良好的习惯仍然需要一个长时间的适应过程,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限塑后塑料袋的利用率提高了多少?调查显示,塑料袋循环利用最主要的用途是作为垃圾袋,郑州的数据显示,47.1%的消费者是将循环使用的塑料袋作为垃圾袋使用,这个和“限塑令”执行之前的塑料袋循环利用方式相似。

  市民认为“限塑令”不应成为商家变相牟利工具

  获利应该用于环保

  “我如果不提供塑料袋,就会经常遭到顾客的抱怨,顾客会威胁我说,‘你不卖,别人家会卖。’甚至有些人会直接扔下已经称好的东西,这对买卖有很大的影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一位熟食店店主说。

  调查小组在哈尔滨146家商户中进行了消费者对实施“限塑令”的反映的调查,有53.42%的商家经常遭到顾客的抱怨,据这些商家说,在“限塑令”执行之初,他们执行过有偿使用塑料袋,但消费者的抱怨和不理解,大大地影响了他们的经济收入,不得已才继续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塑料袋。

  “用收费来遏制塑料袋使用,无可厚非,但不能成为商家变相牟利的工具,所得利润应用于保护环境。”市民李先生说,他的看法代表了相当一批消费者的意见。

  民间限塑政策研究小组认为,政府应重视公众的意见,调查中尽管有14.47%的消费者持有变相牟利的看法,认为保护环境,消费者和商家都有责任,面对有偿使用而获得的利益,消费者不使用塑料袋却并未见到实在的好处,自觉并能自律的环保志士毕竟还是少数,在目前情况下,有必要建立一定的激励机制。

  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一些超市里,顾客每自带一个购物袋,到收款台结账时,收银员就会给顾客5美分的优惠,并明确地列在购物小票上,顾客保存好这些购物单据,一年所积攒起来的钱年底上税时可作为捐赠抵税。这一举措很好地激发了市民自备购物袋的积极性。

  在调查中,杭州小组曾为农贸市场的商家支过招,建议商家对顾客自备购物袋的,赠送少许价值相对较小的水果,作为对保护环境的奖励;或者是商家之间联合起来,坚持塑料袋的有偿使用;再或者在市场设立塑料袋销售柜台,统一进行销售。由于牵涉多家利益,实施过程缺少监督等原因,这些建议均未能到得采纳。

  “限塑令”实施以后,国内一些地方曾开展鼓励活动。海南省海口市某超市,开展了凭购物小票可免费换取环保购物袋的活动。上海一些菜市场的菜贩就打出了这样的招牌:“自带购物袋,各种蔬菜每斤便宜1角至2角。”

  “这种使环保成本由经营者与消费者分担,或经营者主动把环保费用让利顾客的做法值得其他大超市和农贸市场好好学习。”有市民如此评价。令人惋惜的是,这些活动大多是短期活动。

  因此,民间限塑政策研究小组认为,针对商家的收益,政府部门能否将消费者购买塑料袋的钱纳入到保护环境的专项基金,这样既合情合理,又能消除消费者的顾虑,更好地推动“限塑令”长效执行。

  塑料袋使用量最大执行率最低

  农贸市场限塑怎么推?

  在这次由国内多家NGO组织的6城市限塑调查中,“超市执行情况比较好,管理相对比较严格,农贸市场的执行情况相对比较差,仍大量使用超薄塑料袋”。这一调查结果并不出乎人们的意料,但在这次调查中,杭州有69.44%的农贸市场执行得较好,令人欢欣鼓舞。

  一直以来,农贸市场因无法适用超市的管理模式,严重影响了“限塑令”的执行率。探索杭州的成功经验,或许能破解限塑执行率低的难题。

  最佳、最差评比破解农贸市场推行难

  “市场不让提供塑料袋,捆一下可以吗?”在杭州市叶青兜农贸市场卖蔬菜的袁大姐对顾客这样道,在征得顾客同意后,袁大姐将蔬菜过秤后用红色的塑料绳扎了一下递给顾客。

  在杭州正在进行最佳、最差农贸市场和样板农贸市场的评比中,限塑被纳入了最佳、最差农贸市场和样板农贸市场的评比条件。袁大姐在活动开始时偷偷送过塑料袋被市场逮住,罚了500元钱,现在不敢用了。

  杭州市政府在2008年3月份发布了《关于最佳、最差农贸市场和样板农贸市场评比活动的实施方案》,方案对农贸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督、购物环境、日常管理以及经营户和管理者素质方面进行评比,评比主要关注食品安全,其中包装袋使用是否达到相应标准、不允许免费提供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被纳入考核标准。

  评比通过打分的形式,一种社会审查,还有一种专业审查,最后得分由社会审查和专业审查两方面组成。此项活动每两个月评比考核一次,评比考核采用百分制,年度总评得分在95分(含)以上的农贸市场为年度最佳市场,年度总评分在70(含)分以下的农贸市场为最差农贸市场。评比奖罚分明,对被评为样板农贸市场、最佳农贸市场的,予以授牌嘉奖。对被评为最差农贸市场的,予以黄牌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对所在街道(乡镇)进行通报批评。

  最佳、最差农贸市场和样板农贸市场的评比起到了很好的导向作用,不仅促进杭州市农贸市场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还有效地提高了“限塑令”的执行率。调查显示,杭州有69.44%的农贸市场较好地执行了“限塑令”。

  哈尔滨一部分室内农贸市场,条件较好,管理较严格,100%执行了“限塑令”。而在露天的农贸市场,虽然同样会有工商、税务等相关执法部门进行规范、管理,但是商家执行“限塑令”的情况并不是很理想,仅有个别食品类商家有偿提供环保类塑料袋,提供超薄塑料袋的商家普遍存在。

  这些城市的调查结果显示,在管理较系统的农贸市场执行情况都普遍较好。当社会各方为探寻管理农贸市场塑料袋销售的有效方法争论不休时,杭州的经验无疑是最有效的,值得其他地区借鉴。

  工商执法应针对市场开办者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认为,在农贸批发市场,工商执法应该针对市场开办者而非像现在这样针对个体摊贩进行“限塑令”的执法。工商部门可以要求各个市场跟其签订承诺书。市场开办者要有质量控制机制,可以指定塑料袋的生产企业和经销商。塑料袋要进入市场,市场要考核生产厂家的资质。要有专人负责、不进不合格产品、明码标价等,如果市场违反了承诺,就要受罚。然后市场再与其每个经营者签订合同。按照规定进行监督,企业、经营者出了问题,可据实际情况分别施以黄牌警告、停业15天、没收押金、通过工商所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如此循序渐进的市场管理办法,或许能够管住。”

  三言二拍

 


  为限塑令打好补丁
  陈媛媛

  受经营模式不同、所售商品特点不同、零售商是否容易达到共识、消费者习惯的养成、监督力度等诸多因素影响,“限塑令”执行情况在各类商家之间差异巨大,送塑料袋在一些场所非常难以控制。

  从上述情况,我们可以看出,“限塑令”政策对商品特点及商家情况估计不足,限塑规定还有一些有待完善的地方。

  在经营模式无法改变的情况下,政府制定相关规定时,还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避免一刀切。同时,还应针对个体经营店和集贸市场在“限塑令”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为“限塑令”打好“补丁”,使“限塑令”更切合实际、更具体、更有操作性。

  对于不容易将塑料袋有效商品化的个体经营店和集贸市场,政府应明确它们在“有偿使用”制度实施上和连锁超市的差异,进行更深入的调研和实验后,制定出更具可行性的政策措施。

  同时,政府还应从源头着手,监管生产厂家,有效制止超薄塑料袋的生产;在流通环节,规定商家必须销售或使用环保塑料袋,明确市场管理者的监管责任,加强对商户的监管力度;在重复再利用环节,建设完善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利用体系。

  此外,政府还应重视公众的意见,针对公众争议较多商家销售塑料袋从中牟利的问题,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商家的做法,通过督促商家返利的形式奖励顾客,或是将盈利部分完全拿出来用于环境保护。

  要想“限塑令”短期内得到有效执行,政府需要在政策制定和执行上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分类的限塑政策是必不可少的,同时还应加大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和监管有效性,提高违规成本。

  要想“限塑令”得到长期有效的执行,还取决于公众,包括消费者和商家的环境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提升。在“限塑令”的引导下,公众养成良好的购物和生活习惯,这个过程将是较长的,有赖于政府和民间力量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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