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于清华大学举办的第七届固废高级沙龙上发布的《固废绿皮书》中指出,现在居民主要担心的“二噁英”问题,在美国、德国、日本环境部门最新公布调查报告中显示,现代化生活垃圾焚烧厂已经不是二噁英的主要排放源。另据中科院环境生态中心的研究数据显示,在我国金属生产排放的二噁英在总排放量、向大气的排放量以及向残渣的排放量中均占有最大的比例,成为二噁英的主要排放源。
在9月1日于北京召开的第29届国际二噁英大会上,来自世界上44个国家和地区的近1100名代表对环境中的“重复杀手”——二噁英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12月10日~11日,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赵章元研究员在“2009中国固废高级论坛”上强调了二噁英对人体的危害:焚烧排放出的数十种有毒物中,毒性最大的二噁英是一种有毒的含氯化合物,具有溶于油脂、难降解有机物(POPs),其持久性取决于半衰期(约14年到273年),被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列为人类一级致癌物。
面对二噁英对人类生命安全产生的威胁,民众产生了诸多的疑虑。控制二噁英,我们国家有什么样的行动呢?
在由清华大学与中国固废网联合主办的“2009中国固废高级论坛(第三届中国固废高级论坛)”上,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主任余刚教授表示,早在2003年我国就启动了《中国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的斯德哥尔摩公约〉国家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国家实施计划”)的编制工作,并于2004年加入斯德哥尔摩公约。其中明确规定:在履约“国家实施计划”过程中抓紧建立和健全我国的POPs污染控制标准、法规体系,加快二噁英现有源控制技术的开发,积极培育POPs废弃物和污染场地治理市场。
我国在充分借鉴、引进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的基础上,采取了有效的法规措施、政策措施和管理措施。制定了详尽的二噁英控制行动的近期、中期、远期三阶段计划。2010年前完成对现有重点源的排放情况的系统监测与调查;修正和完善排放因子,建立UP-POPs的动态清单及数据库;完成对重点排放源的选点示范。2015年前建立和强化市场准入制度,淘汰易生成和排放UP-POPs的规模小、技术落后的设施。2015年前完成基准年重点源排放量40%(总量的20%)的削减;完成基准年排放量80%(总量的40%)的削减;建立非故意产生POPs减排的长效机制,更新清单和重点源名单。2025年后持续推进非故意产生POPs的减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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