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崂山区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2010-01-06 10:11:49  

    记者从崂山区物价局获悉,经区政府批准,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崂山区将按每户每月5元的标准,开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崂山区是五市三区第一个开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区市。

  据悉,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的实际困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将免收垃圾处理费,工会和民政部门确定的低保边缘户垃圾处理费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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