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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2月1日起试行

2010-01-29 10:53:01  

    苏州新闻网讯(记者 夏仲静)饭店餐厨垃圾对城市道路和新村环境卫生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而非法回收加工,产生“泔脚猪”以及私炼“地沟油”流回市场,更是威胁到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沧浪区环卫所的周益对记者说:“这个(泔脚水)他们本来是可以卖钱的嘛  现在这样一来也是降低他们收入了呀。” 不少饭店因为贪图小利,往往都不愿意主动上缴泔脚水。

  针对这一情况,苏州市环卫处科技发展科科长何晟说,苏州市制定并出台的《苏州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作出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产生的餐厨垃圾必须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做到日产日清,并提供给相关处理单位,不得随意倾倒,违反者将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对餐厨垃圾是否能全面和主动的上缴,还将成为饭店能否开业的重要条件之一。

  该办法将于2月1日起在三个古城区试行,3月1日起在苏州全市范围正式施行。市环卫部门希望,餐饮企业能够积极配合执行,和终端处置企业联系,做好餐厨垃圾回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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