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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生活垃圾减量可获资金奖励

2010-02-02 11:52:32  

    为了调动北京市各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的积极性,加强北京的生活垃圾管理,北京市政府今天上午公布“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奖励办法”。从1月1日起,在生活垃圾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异成绩的市级部门、区县政府、乡镇政府、街道、社区、村庄、社会单位和个人,均可获得相应奖励。

  按照办法规定,北京市将设立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优秀奖,奖励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综合考评结果优秀的区县政府等。

  获奖单位和个人除了将获得表彰奖励外,还可以获得相应的资金奖励。(记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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