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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开放垃圾处理设施供群众监督

2010-02-11 08:56:17  

    北京日报讯(记者王东亮)北京市市政市容委昨天公布了《关于切实提高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运行管理水平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包括清理未经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体从事生活垃圾收运工作,开放垃圾处理设施供周边群众监督。

  据征求意见稿,本市将逐步建立生活垃圾排放登记制度,组织开展餐厨垃圾排放登记试点工作,明确餐厨垃圾产量、运输单位和处理设施。本市还将严格垃圾作业单位管理,规范收运主体,坚决清理未经行政许可的单位和个体从事生活垃圾收运工作。

  今年,本市将公布可回收垃圾的具体品种和回收方式,对社会公布专业作业队伍的服务电话。全市推广可回收垃圾分类投放,可回收垃圾由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和环卫运输系统收集。有条件的地区将推广厨余和餐厨垃圾分类投放或就地处理。可回收垃圾、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纳入环卫作业体系。

  城八区运输车辆将加装IC卡管理系统,对垃圾产生地和消纳地进行监管。本市还将试点清运车加装GPS系统,对垃圾种类、来源、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信息进行管理衔接,加快推进垃圾处理物流、计量统计全程信息化管理,为精细化管理打好基础。

  垃圾处理环保目标完成情况今后将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垃圾处理设施也将对外开放,公开相关数据和运行情况,让周边群众参与对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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