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都市报讯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今年6月底将在乡镇、街道投用32个垃圾转运站,其中包括压缩式垃圾转运站20座、地埋式垃圾转运站12座,这些转运站必须在5月底前完成站房建设。
据悉,这些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地点具体为:20座压缩式转运站中,仙游县6座,鲤城办、鲤南镇、枫亭镇、郊尾镇、盖尾镇、榜头镇各1座;荔城区4座,新度镇、黄石镇、拱辰办、北高镇各1座;城厢区4座,华亭镇、霞林办、龙桥办、灵川镇各1座;涵江区2座,梧塘镇、三江口镇各1座;秀屿区3座,埭头镇、平海镇、东峤镇各1座;湄洲镇1座。
另外,12座地埋式转运站的建设地点为:仙游县4座,龙华镇、园庄镇、大济镇、度尾镇各1座;荔城区西天尾镇1座;城厢区2座,常太镇、东海镇各1座;涵江区江口镇1座;秀屿区2座,东庄镇、月塘乡各1座;北岸开发区2座,山亭乡、东埔镇各1座。
据了解,莆田市财政将分别给予建设压缩式、地埋式垃圾转运站每座补助40万元、20万元,县区财政给予不少于40万元、20万元的配套补助,不按照有关“建设标准”规定实施建设的,将不予补助。转运站完成站房主体建设(或完成总投资的60%),经莆田市建设局、财政局联合检查确认后,将可预付50%市财政专项补助款;转运站按照规定时限完成站房建设并安装机械设备后,经市建设局、财政局验收合格的,剩下50%的补助资金由市财政局给予一次性直接拨付。(记者 蔡学伟 龚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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