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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走私8272吨电子垃圾 15人广州受审

2010-05-14 11:44:48  

    南都讯记者 吴秀云 实习生 曾静 通讯员 穗法宣 就在国内为垃圾围城困扰的时候,一伙人被指在废塑料中夹藏废电脑零部件、废电池等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弃物,从香港以废塑料的名义走私到内地。昨日,由广州海关历时1年半成功侦破的这起特大走私固体废物和物品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15名被告人受审。由于案情复杂,预计连审三天。

  指控:伪造报关材料勾结海关人员

  据指控,2007年3月至2008年10月,被告人马昭松同香港合利五金公司(下称合利公司)和香港中诚运输公司(下称中诚公司)密谋以夹藏的方式走私,由合利公司、中诚公司在香港货柜场拼装,将废电池、废电脑、废打印机及其零部件、拆散物品和高价值货物装进货柜中部、底部,并在货柜口以2至3排废塑料封尾掩盖。

  然后,以船运的方式运至广东省四会市马房港,交由马昭松等以“废塑料”名义向肇庆海关申报进口,并制造虚假的报关材料。在申报的过程中,马昭松等被告人与马房港海关工作人员(另案处理)勾结,将未曾夹藏走私货物的货柜柜号提供给海关检查。


  马昭松、庄增武、杨志坚伙同合利和中诚公司通过上述夹藏方式走私货物,并收取每柜人民币3万至5万元的通关费,一共走私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8272吨。

  庭审:被告人称不知电子垃圾禁进口

  昨天庭审中,被告人陈伟华和杜伟强称自己不知道公司走私违禁的电子废物,也不知道这些电子废物是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被告人曾海泉称,自己不知道那些电子废物是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弃物,否则就不会同意夹带,一直到被捕才清楚情况。另外受审的几个被告人也声称不知道自己涉嫌走私罪。

  马昭松的辩护律师称,这些走私来的废电脑、废打印机等电子废物,主要是卖给国内,然后重新组装再次卖给他人。

  目前此案还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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