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农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使得农村生活垃圾数量持续增长,农村环境污染日趋严重。如何治理农村生活垃圾,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都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总体说来,效果还不是很理想。
笔者家住农村,身处一线,总结出农村生活垃圾之所以难以治理,原因主要有4点:农民长期养成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的习惯难以扭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理机制尚未理顺;硬件设施建设和治理技术还存在诸多问题;环境宣传教育力度不到位。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多管齐下,制定措施。
第一,政府主导,各方协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提高生活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据此可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应当由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主导。政府要将这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部署,明确主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政府要整合资源,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协助配合,分工合作,共同努力。与此同时,县级政府要督促乡镇和村明确负责领导和执行机构,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有序开展治理工作。
第二,扩大宣传,引导群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进行多年,但对农民的宣传还十分有限。
要宣传生活垃圾处置的基本常识。分类是生活垃圾处置的第一步。生活垃圾分类在国际上早已推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已有国家统一标准,应当结合实际,参考借鉴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大体上可以分为3类:一类是可回收的;一类是不可回收的;另一类是有毒有害的。
第三,建好设施,保证运营。设施是生活垃圾处置的重要载体。每户或几户配套建1个垃圾收集池,每村建1个垃圾收集站,每乡镇建1个垃圾中转站,这些基本要求必须落实到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市县可以统筹建设垃圾填埋场,实行垃圾治理城乡一体化。
确保正常运营是一个难题,因此,要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按照先期由政府主导的原则,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牵头负责部门,应当负起责任,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组织落实并跟踪监督。条件成熟的乡村要扶植成立社会化服务公司,将部分工作交给公司负责。
建立保洁员和监督员队伍。选聘那些热爱环保工作、有责任心、有一定威望的村民担任保洁员或监督员,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垃圾池和垃圾站的清运间隔时间,做到及时清运垃圾。
第四,政策支持,多方联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牵涉到多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管理、组织的难度外,更需投入大量资金。因此,政府在政策上应予以大力支持,将治理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并确保按时拨付。
近几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都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如推行“以奖促治”政策。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制定了科学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对按时完成治理目标、考核情况较好的地区,优先安排“以奖促治”资金。一些市县也出台了农村环保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实行财政投入。
毫无疑问,这些政策的制定对推动农村环保发挥了重大作用。在政府的先期引导下,农村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也将逐步建立和完善,治理资金筹集渠道也将逐步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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