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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生活垃圾干湿分类做起

2010-06-23 10:50:29  

    (记者王健实习生边珏通讯员宁成贤)三大垃圾场已经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进入“超期服役期”,再不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就会“垃圾围城”。近日,本报引起读者广泛关注。市民纷纷致电“‘新城管’怎么管”大讨论热线,为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出谋划策。

  读者王先生说,垃圾围城,我们都不愿意看到;新建垃圾处理设施,十分必要。但新建垃圾处理设施不是我们解决生活垃圾处理问题的“唯一途径”,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才是我们的最终目标。

  王先生说,避免“垃圾围城”,不能只在终端处理上做文章,要研究垃圾“制造”和“回收”环节,打“组合拳”。

  比如,要防止过度包装,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同时,在宾馆、饭店等服务性行业,限制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推行“净菜进城”,“净菜上市”等,减少源头垃圾大量产生。

  市民孙女士与王先生想法不谋而合,她也认为,防止“垃圾围城”,应在垃圾源头制造和回收环节“出拳”。

  她建议,国家应出台相应政策,鼓励各类商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等单位通过“以旧换新”等多种方式回收废旧商品,给消费者以实惠,促进资源回收利用,“以前五六十年代的时候,拿旧牙膏皮买新牙膏可以抵消不少钱,为什么不能继续坚持下来呢”,废电池、牛奶盒、玻璃瓶等不易变卖物质都应“作价回收”。

  “促进家庭垃圾分类回收,也是垃圾源头治理的一个重要途径。”孙女士建议相关部门,在居民住宅区完善干湿垃圾收集和清运设施,鼓励居民对家庭生活垃圾实施干湿分类,将餐厨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分离后分别投放,等等,“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有害等垃圾分类方法太复杂,在家庭、社区很难操作,干湿分类简单易行,可以先从这第一步做起”。

  据悉,目前我市日产垃圾5000余吨,分别进入水阁、轿子山、天井洼3个填埋场进行处理。2008年、2009年,三大生活垃圾填埋场分别达到设计使用年限,进入“超期服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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