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冯 超 实习生 蔡春天)昨天,我市(重庆市)首例走私“洋垃圾”案在一中院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就“洋垃圾”究竟应该由谁鉴定进行了激烈交锋。
11吨洋垃圾被海关挡获
重庆某公司老总徐某及合伙人广东男子龙某,涉嫌将11吨电子垃圾,用集装箱夹带偷运入渝。昨天,他们站上了一中院的被告席,检方指控他们构成走私固定废物罪。
检方指控,2009年5月,徐某在香港认识了广东籍男子龙某。随后,两人密谋从香港进口来自欧美等国的电子垃圾,利用内地低价劳动力进行组装,然后再向市场销售。
同年8月7日,两人以进口“电脑光驱”为名,将11余吨电子废物从香港某货场,用集装箱走私到重庆。
9月22日,当这批货物抵达重庆九龙坡集装箱码头时,被重庆海关当场查获。相关部门事后鉴定:这批散装的废旧电子元件均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用邮件密谋走私过程
昨天,在法庭上,龙某的律师认为自己的当事人没有密谋走私。然而,公诉人却出示证据,称两人通过电子邮件,多次就走私的步骤进行交流。
邮件中,两人对如何报关、在海关核查发现重量不对时,以何种托词应对都进行了商量。而被告对检方的说法,并没有提出异议。
谁来鉴定洋垃圾成焦点
庭上,究竟谁来鉴定洋垃圾成双方争论焦点。被告人龙某的律师认为检方出示的某环境研究所提供的鉴定书不够权威,同时对这批洋垃圾危害性的说明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而公诉人则争锋相对,力证鉴定的权威性和合法性。
在庭审过程当中,公诉人还称,徐某在报关时,多次接到海关对于这批“光驱”价格过低的提醒,但仍坚持进口。
昨天,因案情重大,该案没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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