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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农村垃圾治理的几点建议

2010-07-21 10:34:52  

   近年来,农村垃圾污染已成热点问题。最近,我们就此专门到有关部门和县区进行了调研。虽然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因缺乏统一部署、缺乏收集设施、缺乏处理能力、缺乏稳定投入,农村“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目前,社会各界纷纷呼吁,在制定“十二五”规划和新一轮新农村建设提升行动中,应将农村垃圾治理作为重要内容,尽快建立起城乡一体的垃圾治理机制,不断改善农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

  一、农村垃圾污染日益严重,治理工作面临诸多制约

  近年来,围绕农村垃圾治理和环境整治,我市进行了积极探索,如槐荫区扎实推进环卫管理城乡全覆盖工作,在全市率先达到了环卫管理无盲区的目标,初步建立了农村垃圾治理的“槐荫模式”。但从全市来看,由于农村底子薄、基础差,加上各地经济条件、发展水平不一,农村垃圾治理工作不容乐观。

  1、农村垃圾构成复杂,污染危害日益加剧。过去,农村垃圾以容易自然腐烂的菜叶瓜皮为主,大部分以堆肥、沤肥、直接还田等传统处理方式进入自然生态循环系统,没有产生大的环境问题。现在,随着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的发展变化,农村垃圾已成为塑料袋、废电池、农膜、农药瓶、工业废品、建筑垃圾和腐败动植物的混合体,其中许多成分危害大、难降解,依靠传统的方式根本无法处理。加之垃圾收集和处理系统不健全,随意弃置的垃圾成为农村环境的主要污染源,不仅污染大气和土壤,孳生蚊蝇、老鼠等,还会产生大量毒性很强的渗滤液,经雨水冲刷渗入水体,严重危及农村饮水安全,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如章丘水寨镇有一个村近几年青年入伍体检无一人合格,就与当地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的污染不无关系。基层干部群众对农村垃圾污染反映十分强烈,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曾为此专门提出议案,如长期得不到解决,势必影响全市的稳定和谐发展。

  2、农村垃圾面广量大,处理能力严重不足。近年来,农村垃圾数量快速增加,仅生活垃圾,按照每人每天产生垃圾 0.4公斤的标准计算,全市农村地区垃圾一年就达50多万吨。我市现有的垃圾处理设施,仅处理城镇垃圾就已经不堪重负,更无力顾及广大农村。市垃圾处理厂最大日处理能力为2800吨,而市内五区(含高新区)每天可产生垃圾3500吨,尚存700吨的缺口。这一缺口的背后,是城郊大量垃圾没有收集起来,或收集起来也没有统一处理,导致“垃圾围城”。“三县一市”和长清区的垃圾处理厂只能服务县城,且除平阴和章丘实现了无害化处理,其他仍是简易填埋。广大农村地区则没有终端处理设施,多数乡镇、村庄缺乏收集、中转设备,大量垃圾被随意堆放在村边、坑塘或河道里。一些经济实力较强的乡镇或村虽然能将垃圾收集起来,但处理方式非常简单,基本是填埋到山沟或废弃坑塘,实质上是变分散污染为集中污染。

  3、垃圾治理机制不完善,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长期以来,垃圾管理工作处于城乡分治状态。我市城市垃圾治理由城管(环卫)部门负责,农村垃圾则既没有明确的主管部门,又有多个部门涉及,可以说谁都管、谁都统不起来。城管(环卫)部门虽然积极开展了环卫进农村工作,但由于受到种种制约,垃圾收集清运网络目前只能覆盖到近郊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对远郊则心有余而力不足。全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因缺乏统一的规划和部署,各县区、乡镇处于各自为战的状态。一些经济实力强的乡镇建立了环卫人员队伍,但仅能维持乡镇驻地保洁,而多数乡镇则没有环卫机构和足够的环卫人员,无力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导致农村垃圾管理基本处于空白状态。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城乡一体的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已是当务之急。

  4、各级投入不稳定,垃圾处理面临资金瓶颈。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和运营主要靠县区和乡镇的补助性投入,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在县乡两级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经费投入不足成为制约农村垃圾治理的主要瓶颈。以道路保洁为例,我市等级最高的一类道路投入每平方米每年仅6元,而广州为19-24元,青岛也达到了18元。基层普遍反映,当前垃圾外运缺少经费支持。槐荫城管(环卫)部门负责同志说,从2007年开展农村垃圾外运以来,每天往市垃圾处理厂运400余吨垃圾,成本每吨45元,一年费用500余万元,加上工资、油价上涨等因素,成本越来越大,而经费却一直很难保障,长此以往,“槐荫模式”将难以为继。历城城管(环卫)部门的负责同志则无奈地说,环卫收费仍按13年前的济价费字第103号文件所定标准,与现在的物价水平严重脱节,最远的乡镇距市垃圾处理厂几十公里,清运成本很高,靠目前投入水平根本无力将垃圾清运网络覆盖到所有乡镇。

  二、以制定“十二五”规划和开展新农村建设提升行动为契机,建立农村垃圾治理的长效机制

  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是环境保护,而农村垃圾治理则是环境保护的基础工程,是提高人民幸福指数的民生工程,也是改善投资环境的发展工程。

  1、将农村垃圾治理纳入新农村建设提升行动,统一进行规划和部署。“十一五”期间,我市开展的新农村建设“十大行动”使农村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和群众普遍欢迎。“十大行动”将于今年圆满结束,市有关部门正在编制“十二五”新农村建设规划,研究酝酿新一轮的提升行动。村容整洁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目标之一。社会各界纷纷呼吁,应将农村垃圾治理作为下一步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全市统一部署和行动,破解农村垃圾污染难题。目前,城管(环卫)部门已取得了一些治理农村垃圾的经验,加之我市经济实力逐年增强,具备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基础和条件。建议科学编制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对相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政策措施作出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农村垃圾专项整治活动,集中清理农村积存垃圾,实现全市城乡垃圾清理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治理长效机制,将其纳入新农村建设考评体系,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性。

  2、理顺环卫管理体制,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垃圾处理体系。打破垃圾管理城乡二元分治局面,将农村环卫工作纳入城管(环卫)部门管理,实现农村垃圾统一收集、统一运输、统一处理,形成城乡一体的垃圾处理机制。按照属地化和专业化双重管理的原则,健全农村环卫管理机构,在各乡镇设立环卫所,充实环卫人员,并在各村按人口数量配备若干名保洁员。根据农村实际,因地制宜选择垃圾处理模式。在城郊,实行“村收集、镇中转、区运输、市处理”,保洁员收集村里垃圾,环卫所运送至中转站,经过中转站分类、压缩后,区城管(环卫)部门运往市垃圾处理厂。在远郊,实行“村收集、镇运输、县处理”,保洁员收集村里垃圾,环卫所将垃圾运到中转站进行分类、压缩,然后运往县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3、加快农村环卫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将农村垃圾纳入城市化管理,必须提高垃圾处理能力。要加快建设市第二垃圾处理厂,已有无害化处理厂的县区要提高处理能力,没有的要抓紧规划建设。远郊地区可尝试打破行政区划限制,合理选址建设新的跨区域无害化处理厂,优化垃圾处理设施的整体布局。要按照相关标准,在每个乡镇建立垃圾中转站、垃圾房等设施,配齐专用清运车辆,每个村庄放置垃圾桶等收集设施。新建项目特别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必须配套环卫设施,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新建垃圾转运设施应具备垃圾分类功能,以提高垃圾处理的减量化、资源化水平。

  4、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农村垃圾治理提供经费保障。垃圾处理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各地都在加大对农村垃圾治理的投入,如武汉市计划从今年起用3年时间,市、区两级投入3亿元,实现城乡垃圾处理一体化。我们应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各级财政设立农村垃圾治理专项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建立财政持续增长的投入机制,并整合各类相关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和鼓励工商资本、外资和民资参与农村垃圾治理项目建设,走垃圾治理产业化的路子。此外,还要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出台相关政策,适当提高垃圾清运收费标准,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


  5、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农民是农村垃圾治理的主体,没有农民的积极参与,任何治理模式也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要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宣传车、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垃圾治理的意义和要求,提高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育工作,把道理讲明、原理讲透、方法讲清,让农民认识到垃圾污染的巨大危害,形成人人珍爱环境、保护生态的良好氛围。坚持典型引路,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农村环境卫生典型、推广各地经验,用典型教育农民、用典型激励工作,让农民看到希望、产生渴望,激发他们净化美化家园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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