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广州市政府对政协提案答复中获悉,广州在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时,将林场、墓园纳入工作考虑范畴,并在恰当的时机征询林场、墓园等项目设施建设主管部门的意见。
省政协委员邓向瑞在“关于为广州生活垃圾找永久出路的提案”中提出,必须要为广州的生活垃圾找到一条永久的出路,而不是权宜之计,要管上百年也不过时。
提案提出考虑将花都区花东镇狮前村作为广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之一,白云、萝岗、黄埔、南沙、番禺、从化、增城等区县,也应该提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选址给市政府作选择。
外围建林场、规划墓地
邓向瑞提出,由该厂租用或部分征用上述地区方圆数十到数百平方公里的山地,作综合用途,其圆心处作焚烧垃圾发电之用,其外围则建设成大型的生态公益林场。
同时,在林场里,可充分合理地利用林木之间的空闲地方,见缝插针,规划为生态墓地(只立墓碑,不建坟头,不得影响生态)。
上述提议将纳入工作考虑
广州市政府答复认为,提案提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林场、墓园等设施统筹规划、共同分担用地费用、协调发展的思路很有意义,广州将在规划建设新的垃圾处理设施时,将其纳入工作考虑范畴。
答复同时透露,按照规划,花都区已有规划中的垃圾综合处理设施,白云、萝岗、黄埔、南沙、番禺、从化、增城等地也已经规划了垃圾处理设施。
答复称,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规划期间,必须考虑绿化隔离带等符合当地规划发展的措施,同时,广州正在抓紧制订垃圾处理生态补偿机制,以缓解垃圾处理设施选址的矛盾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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