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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莱堡的“垃圾经济方案”

2010-09-19 13:25:54  

现代化都市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是生活垃圾不断增长。这虽然与城市人口的增加有关,但更多的还是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增长造成的。弗莱堡虽享有德国“绿色之都”的美誉,但面对垃圾增长的难题也曾感到头痛和困惑。弗莱堡经过20年的摸索,不断修订有关法律,面对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垃圾经济方案”。

这套方案有三大原则。首先是“避免垃圾”的形成,其次是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第三是对“剩余垃圾”进行无公害处理。弗莱堡经济促进署的官员告诉记者,弗莱堡所有的生活垃圾,包括生活废水,100%经过无公害处理。工商业产生的废弃物,由产生废弃物的单位先行处理一遍,然后再将剩余垃圾交由专业公司处理。以废水为例,经过两次处理后的工业废水保证不得污染土壤和河流。

避免或减少垃圾的形成,欧盟、德国乃至德国各州都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而且是从工厂和车间做起。人们发现,产品投入的原材料愈少,最后形成的垃圾也就愈少,这有助于减少生产成本。同时,报废产品形成的垃圾由生产厂家处理的原则也让企业不得不精打细算,进行集约化生产。此外产品或商品垃圾的无公害处理也需要开支或投入。这些都迫使企业在生产环节上减少垃圾的形成,并积极开发无公害产品。

在弗莱堡,家庭垃圾分为五类进行回收处理:1、废旧报纸和书籍。2、生物垃圾。3、轻型包装。4、废旧玻璃瓶。5、其他垃圾。此外,居民还可将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送到循环经济收集站、大件物品收集站和有害物质收集站点。经过这样几道程序之后,弗莱堡年人均垃圾量由15年前的190公斤下降到了目前的109公斤。可循环使用的有价物质回收率由15年前的25%上升到了目前的60%,高于目前德国大城市50%的回收率。

在对上述垃圾进行循环处理的同时,剩余没有回收价值的垃圾则被送到弗莱堡所在地区的能源回收有限公司,在那里进行焚烧并产生能源。对焚烧和生产过程,德国使用了“最现代化的过滤技术”,从而保证不污染环境。能源回收有限公司利用垃圾每年生产的电量为15兆瓦,纳入公共电网后可供2.5万个家庭使用。

在弗莱堡,垃圾处理是由弗莱堡垃圾经济和城市清洁有限公司负责的。从2000年1月起,这家公司受弗莱堡市政府委托,负责城区垃圾的收集、运输、利用和清理,负责原垃圾填埋场的密封和重新利用,负责清扫车道、公共广场和禁止车辆通行的步行街。

按照规定,弗莱堡垃圾经济和城市清洁有限公司对其所处理的垃圾实行收费。弗莱堡对垃圾的收费是根据家庭人口和垃圾桶的大小以及清理的次数计算的。例如35升的垃圾桶,每星期清理一次年费为68.88欧元,两星期一次减半;60升的垃圾桶,每星期清理一次年费118.08欧元,两星期一次则减半。垃圾桶还有另外两种,分别为140升和240升的,每星期清理一次的价格分别为275.52欧元和472.32欧元一年,每两星期清理一次价格减半。为保持清洁,垃圾桶里面每次需要更换一个塑料袋,需另加7.70欧元。按35升的垃圾桶每两星期清理一次计算,2010年家庭垃圾年收费分别为:1口人之家127.92欧元,2口人之家133.80欧元,4口人之家195.84欧元。垃圾收费及其管理全部是公开的,有专门的网站公布收费及管理情况。居民如有不满,可以投诉,受理机关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

弗莱堡对垃圾的管理非常严格,相关的法律法规多达55项以上。这些法律法规都是在实践中产生的,因此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完整性。特别是对投诉的受理机关及其权限有明确的表述,以避免推诿或渎职。比如生活垃圾的问题,由弗莱堡垃圾经济和城市清洁有限公司负责处理和解决;违反垃圾法的投诉,包括饮料瓶退还押金产生的问题,由环保局负责解决。法律规定,只要有押金的标识,商店必须退还押金并将饮料瓶收回。

对报废汽车和自行车乱停放的问题,法律法规也有明确规定。报废汽车必须拉到指定的停车地点。对于拆卸报废汽车零件的企业或个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得到政府授权。对于乱停放的自行车,可将红色警告单放在车座下面,限期挪开。期限过后,可由执法机关自行处理。只要是有害的工业垃圾,其运输必须得到环保局的许可,并被拉到指定的地点。接收垃圾的单位和运输垃圾的司机必须相互查验证件,包括运输卡车的车号及其保险单据等。

执法机关的权限是,对违犯垃圾法的行为首先予以警告。如有进一步的违法行为,可处以最高为5万欧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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