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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家电处理不再免费 产业带上下反应不一

2010-11-23 10:59:35  

    有媒体报道称,日前,国家发改委、环保部、工信部组织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且《目录》将于2011年11月起生效。该《目录》的生效,预示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付诸实践,同时意味着废旧家电处理收费时代到来。如果该《条例》一旦实施,对滨州的家电厂商及家电回收行业影响几何,消费者又是怎么看待“废旧家电处理不再免费?”笔者对此进行深入调查采访。

    回收家电店主:对生意影响不大

    近日,笔者采访了滨州位于黄河五路与渤海九路交叉路口附近的滨州华盛家电制冷精修店,程经理表示,他从事家电维修回收生意多年,对滨州的家电回收行业也比较了解。像他这种家电回收的小店,整个滨州城区将近20家,不过大都面向的是外来打工人群,滨州大批量的家电回收企业还没有。“大的家电回收企业,直接将大批量的旧家电送往政府指定的拆解中心,价格比较透明,没什么利润可言,都是以政府补贴为主。”程经理向笔者透露称,《条例》如果实施,对大型家电回收企业来说,肯定会有影响。“原有政府的补贴,再加上家电生产厂家所缴纳废弃家电的处理费用,给这种企业带来了新的利润增长点。”程经理说。

    在新兴市场的家电回收专区,多名店主称,尽管今年物价涨了许多,但家电回收的价格基本保持持平,因为家电回收牵扯着对其成色上的判断,其价格上也不会相差太多。《条例》的付诸实践,只能说对家电回收行业有所带动,但对于小型家电回收店铺来说,面向的只是一部分外来人员,并非大型的拆解中心,所以暂不会影响到小型家电回收店铺的生意。

    销售厂商:对行业发展“喜忧参半”

    笔者了解到,一些外地的大型家电回收企业或拆解公司,多与一些家电卖场长期保持着“供货”联系,这也意味着家电卖场大批回收家电,成为家电回收链条中的重要环节。

    采访中,笔者来到位于黄河五路的一家家电卖场,笔者注意到,商场销售的洗衣机、空调、冰箱、电视机等家电,均可享受“以旧换新”补贴,自去年6月开始试点后,购买家电使用“以旧换新”的消费者日益增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家电以旧换新补贴产品范围的品种有:电视机、冰箱(含冰柜)、洗衣机、空调、电脑等5类。补贴上限为:电视机400元/台,冰箱(含冰柜)300元/台,洗衣机250元/台,空调350元/台,电脑400元/台。

而对于《条例》中的第七条这样规定,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的补贴。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的缴纳义务。

    卖场的多数销售人员表示,他们对具体的规定不了解,只是负责销售,或按国家规定的品种和价格来进行以旧换新,补贴的钱属于国家财政出钱,换来的旧家电,会送到指定的回收拆解企业,也都是按国家规定来的。“如果《条例》一旦实施,家电生产厂家一定会将多缴纳的这部分费用,体现在家电的出厂价上,将成本转嫁在消费者身上。”相关负责人还表示,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的过程中,由于运费、人工费等费用的上涨,作为回收、拆解旧家电的企业从中得到的利润非常低,主要是靠国家财政给予补贴。

    一旦《条例》付诸实施,国家对回收企业有了专项资金补偿,那无疑对旧家电处理企业来说,是个值得庆幸的好消息。而另一方面,企业需要多付出的这部分费用就会体现在产品的出厂价上,也就等于转移到了消费者的身上,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家电的销售量。

    消费者多持观望态度

    前来购买家电的部分市民表示,他们也从网络上看到了这则消息,如果废旧家电处理不再免费,少数人担心目前闲置在家中的废旧家电,以后再出售时会掏腰包。而多数市民认为,《条例》何时实施还未确定,所以暂不会将家中的旧家电集中出售,他们更多的持观望的态度。

    业内人士分析称,对《条例》的实施,各方看点都有,不过从大的方向看,废旧家电处理不再免费,会带动家电回收行业的向前发展,加速家电行业的拆解和回收。甚至到以后在家电出厂时,就会考虑到日后的拆解等问题,让后期的事情前期做了预想和设计,对减少企业成本和保护环境,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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