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日报》2010年12月14日消息,成都市城管部门将通过2011年提交的《成都市垃圾管理办法》,力争两三年后在该市以点带面推进的基础上全域推广垃圾分类处理。笔者重晒这则消息,想借此阐明这样一个主题:“垃圾分类处置,城市管理要下真功夫!”
众所周知,在我省部分城市的城乡结合部,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的城乡结合部,长期以来,其区域内的商业垃圾、居民生活垃圾距分类处置尚远,大多垃圾,仅靠垃圾桶或垃圾通道收集。由于垃圾滞留时间长,加上垃圾暴露,对周围环境构成了污染,群众意见很大。更有甚者,为应付上级有关部门的环卫检查,有人居然在深夜将大堆大堆恶臭无比的垃圾举火焚烧,给周围居住人群带来了重大危害。
由此看来,在垃圾分类处置上,城市管理方面还有许多事情要做。
首先,有必要在“十二五”起始年的2011年,及时出台能够切实解决垃圾分类难题的 《垃圾分类处置管理办法》。该办法应当明确规定城管部门应在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配合下,督促责任单位在城市较为偏僻之小区和城乡结合部以及新建小区,依法规划和建设垃圾中转屋或分捡中心;明确规定城管部门应在工商等部门的配合下,对废品收购公司加强资质管理,并依法规范其经营活动;明确规定城管部门应在教育等部门的配合下,在学校开展垃圾分类绿色教育,如此等等。
其次,城管部门有必要在“十二五”时期,结合本地创建低碳城市、生态城市、森林城市或山水园林城市等具体目标,逐步计划实施垃圾分类袋装管理。针对西部中小城市普遍存在的推广垃圾分类后端处理设施不足的问题,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先在本城市部分小区开展垃圾分类试点,然后在东南西北方各选其合适场地规划建设日处理能力相当的厨余垃圾处理中心,并围绕该垃圾处理中心建立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和相应的分捡中心。这样,即可通过分类的垃圾运输车辆连接分类收运系统和相应分捡中心,实施科学处置一条龙。
在逐步推行实施垃圾分类袋装管理之后,城管部门还应当加大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的宣传教育力度,促使每一位市民积极配合做好垃圾分类袋装的组织、实施和清运、集中处理工作,并按单位、个人与城管环卫部门签订的 “袋装垃圾分类清运合同”,主动缴纳经物价部门核定的适量费用,通过履行有偿服务义务,以实际行动支持垃圾分类袋装管理。要通过教育和宣传使人人懂得,只有大家都来尽自己的义务,尽应尽的社会责任,才有可能切实改变脏乱差,才有可能使人人享有宜于人居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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