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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大代表建议:政府财政激励垃圾减量

2011-01-18 16:00:10  

   “建议由上海市发改委牵头,建立本市生活垃圾减量的市、区两级财政激励机制。”1月17日,上海市人大代表夏希纳在书面意见中呼吁,政府应进一步落实、鼓励、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工作。市建交委主任黄融在列席闵行区代表团分组审议时对此表示,加强对垃圾减量的宣传,亦是重要环节。

  夏希纳指出,随着本市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迅速提高以及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呈急剧上升趋势,但就目前推进的速率来讲,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她认为,其主要原因是:“在财政激励—宣传推广—系统规划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居民—社区—街道、区县的垃圾分类—垃圾处置—回收利用的全覆盖系统尚待完善。在此系统中,市区两级财政激励机制乃是重中之重的一个环节。”

  记者了解,目前本市大部分区采取的是政府购买服务的做法,区财政是每年按照实际产生的年生活垃圾量进行核定拨付经费的。即垃圾减量后,财政经费也随之减量。夏希纳认为,此举在市场经济的前提下,难以调动垃圾分类、运输、处置企业、社区管理者(居民小区)和居民的积极性。

  “但也有部分区财政采取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费数年锁定(包干)方式,即区财政以某年度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核算经费为基准,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核算经费数年锁定在一个梯度。”据夏希纳介绍,目前实行上述做法的黄浦、闸北、虹口、卢湾等区已经取得了一定突破。

  “应建立本市生活垃圾减量的市、区两级财政激励机制,同时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核算经费数年锁定在一个梯度,并统筹考虑物价波动指数、劳动力成本增长。”夏希纳建议,政府应实行垃圾减量但财政拨款不减的原则,将因垃圾减量而节约出的财政经费,用于鼓励支持垃圾分类、垃圾减量、的个人,社区、优秀垃圾清运企业、垃圾处理技术革新等单位。

  “台湾的垃圾减量,光宣传就用了十年。”列席闵行区代表团审议的市建交委主任黄融,笑着回应夏希纳代表所提的建议,“要让百姓切实感受到,垃圾不减量对生活的影响。”

  黄融说,垃圾的减量分类,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职责”,也可以从很多方面做起,“商品的包装能不能减少些?菜能不能做净菜?社区能不能倡导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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