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4日,是深圳市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焚烧炉相关设备投标的截止日期。但其二期工程渗滤液污染隐患能否消除,一期工程的遗留问题是否已经解决,都还充满疑问。
如何处理渗滤液,一直是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心头之痛。自从五年前一期工程投产以来,其渗滤液有时被送到污水处理厂走走过场,有时干脆被直接偷排到河流之中。
垃圾焚烧和填埋项目都会产生垃圾渗滤液。所谓渗滤液,即生活垃圾经过堆积发酵后产生的高浓度有机废水,其污染物浓度可高达每升数万毫克,还可能含有大量重金属物质。而普通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通常为每升几百毫克。垃圾渗滤液对周围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远甚于普通污水,普通的污水处理厂对其也往往束手无策。
对中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而言,渗滤液无疑是一个新烦恼。“国内现在还没有对渗滤液污染的全国性调查或者报告,如果有人愿意做,我相信污染情况应该是相当惊人的。”中山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雷恒毅说。
偷排事件未了局
2010年9月,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和深圳另一家垃圾焚烧企业——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偷排事件进入公众视野。
《南方都市报》等广东媒体接到市民爆料称,有油罐车向东莞市的山区河道偷排废水。油罐车来自深圳广益洪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益洪),该公司负责运输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和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垃圾渗滤液。
广东省环保厅还认定,深圳明洁环保有限公司(下称明洁公司)为这两家垃圾焚烧发电厂运输渗滤液的过程中也存在偷排行为。据报道,明洁公司油罐车虽然进入了污水处理厂,但并未将排污管通向污水处理厂的入水口,而是直接将渗滤液排入下水管道,结果污染了当地的河流。
后来,广益洪受到行政处罚,被罚款8万多元,补交排污费4万余元。明洁公司的偷排,至今仍无公开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
负责两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和运营的深圳节能环保有限公司(下称深能环保)发展部部长白雄昂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承认,这两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在偷排事件曝光前,曾将渗滤液通过运输企业委托给污水处理厂处理,但由于管理上不到位,对运输企业的运输资质和最后的处理情况并不了解。
南山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小南山采石场,一期工程日处理能力800吨,2003年7月点火;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塘下涌村,一期工程日处理能力1200吨,2005年12月投产。和国内的其他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样,这两家企业在消解垃圾和提供电力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周边居民也开始忧心其渗滤液的处理。
白雄昂解释说,两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均有渗滤液处理设施,只是因为垃圾进场量增多,渗滤液处理能力未能及时跟上,才委托第三方处理。在事件受到关注后,两家垃圾焚烧发电厂均减少了垃圾进厂量。
深能环保在给本刊记者的书面答复中还表示,两家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渗滤液全部或大部分回喷焚烧处理,对于仍然无法自行处理的剩余渗滤液,“根据深圳市人居委、市水务局等政府部门的意见及协调,运至指定的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
深圳市宝安区城管局,是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的监管部门。该局陈姓工程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说,目前是旱季,垃圾渗滤液含水量降低,回喷焚烧方法可行;一旦深圳进入持续达半年的雨季,此方法即不再适用,渗滤液依然需要外运,委托污水处理厂处理。
不过,周边居民对于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是否可以真正做到“达标排放”,仍然心存疑虑。
谁来处理渗滤液?
前述几起垃圾渗滤液偷排事件,涉及上游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中游的运输企业,以及下游不经处理直接排放的污水处理厂。综合衡量,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渗滤液到底该如何处理?
根据2008年实施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现有垃圾填埋场可将渗滤液送往城市二级污水处理厂,但需满足多个条件,包括渗滤液中重金属浓度不超标等。该标准同时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现有的全部生活垃圾填埋场都应自行处理渗滤液,不能再交给污水处理厂。
该标准针对的是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项目渗滤液的处理仍未有具体规定。但雷恒毅教授认为,垃圾焚烧项目的污染控制今后也应自行处理,而不是外送到污水处理厂。
即使污水处理厂愿意做良心企业,拒绝偷排行为,可能也有心无力。雷恒毅说,渗滤液中的污染物浓度很高,尤其是氨氮浓度过高,还可能含有大量重金属,经过普通污水处理工艺无法达到排放标准。深圳当事污水处理厂的负责人也对媒体承认,其并不具备处理垃圾焚烧渗滤液的设备和能力。
2011年1月,兔年春节前夕,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开始了二期工程焚烧炉相关设备及渗滤液收集装置的公开招标。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为3000吨,将在2012年上半年完工。
根据环评报告书,二期工程和一期工程剩余的渗滤液每日共数百吨,排入低温蒸发冷凝处理设施,产生的浓缩液回喷焚烧,凝结水与生活污水一起进行生化处理,然后经市政管网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深能环保表示,二期工程配套建设的垃圾渗滤液处理厂增加了浓缩液蒸发处理的环节,“彻底解决长期困扰渗滤液膜处理工艺产生的浓缩液无法处理的难题”,与国内其他厂相比投资更大,而处理后的出水也争取做到全部回用。
实际上,垃圾焚烧渗滤液问题并非完全无解。雷恒毅表示,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的投资,大概占到总投资的5%-8%,如果自行处理,成本并不算高昂。光大国际(00257.HK)旗下光大环保的工程师任艳双也告诉本刊记者:“现在由于(国内)没有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垃圾渗滤液的成分很复杂,能处理的污水处理厂不多,外包处理实际上并不见得省钱。”
据任艳双介绍,光大环保的渗滤液处理费用为每吨26元至27元,比普通污水每吨几毛钱的处理费用高出许多,但低于业界每吨40元至50元的常见费用。以日处理1000吨的垃圾焚烧发电厂为例,每天约产生300吨至400吨渗滤液,渗滤液处理一次性投资2500万元左右,运行后每天需支出万元左右。
雷恒毅说,渗滤液的环境风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大雨情况下易造成渗滤液外泄;二是由于垃圾处理企业缺乏渗滤液处理设备,或者是处理设备工艺不过关。他就曾多次遇到企业将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充作渗滤液处理系统的案例。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环境与能源学院教授徐期勇还指出,由于饮食习惯等不同,中国的生活垃圾中含有大量水分,垃圾渗滤液的量较其他国家大。
垃圾渗滤液一旦造成污染,其影响在短期内难以消除。雷恒毅举例说,1995年广东大田山垃圾填埋场发生污染事故,渗滤液进入水体,造成下游2公里以内井水发臭,同时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受影响地区至今未能恢复。
整个2010年,全国范围内亿元以上投资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在建项目至少有数十个。但多个项目的环评报告书中,涉及垃圾渗滤液的部分基本上是一笔带过,并未说明具体的处理方法和处理设施。
显然,中国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要真正解决渗滤液难题,赢得公众信任,绝非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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