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固废 >>内容详细

应对垃圾围城 广州首出垃圾分类规章

2011-02-23 10:45:09  

    因为广州的新规章,垃圾再次成了人们的焦点话题。

  近日,广州市通过了《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并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国内首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章。据了解,该《暂行规定》在条件成熟后,可考虑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此举被视为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步入了规范化、法制化的新阶段,迈出了破解“垃圾围城”困局的新步伐。

  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琦称,广州市每天进行填埋和焚烧等终端处理的生活垃圾将近14000吨,由于种种原因,新处理设施的建设相对滞后,导致现有设施基本上是超负荷运作,造成处理能力和垃圾量严重不匹配,生活垃圾处理形势严峻。

  “为了应对‘垃圾围城’危机,除了对现有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加快新设施建设外,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垃圾源头减排,将是解决垃圾危机的重要手段。”

  垃圾分类的难与易

  垃圾分类并不是个新鲜事,上海早在1995年试点分类收集垃圾,原建设部也在2000年确立了包括广州和上海在内的八个城市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但十多年过去,效果却并不显著。

  以上海为例,上海作为全国首批垃圾分类试点城市之一,1995年开始按照“有机”和“无机”的分类方式开展试点。2008年起,又分步实行绿、红、蓝、黑四色垃圾桶,将垃圾分为玻璃、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

  然而,去年8月上旬,上海市统计局一项调查显示,大部分受访市民并未养成垃圾分类习惯,仅两成多的受访市民在扔垃圾时是“先分类,再扔进对应的垃圾桶”的。

  而广州市的一个调查则发现,90%的市民赞成垃圾分类,但也有90%的市民不愿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2010年上半年,广州市民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垃圾分类的参与率仅为2.24%。

  虽然晚一年开始垃圾分类,台北却显得成效卓著。台北自1996年开始推行“垃圾不落地”行动,培养民众形成定点送交垃圾的理念和习惯。2000年,推出垃圾处理费“随袋征收”办法,要求市民使用收费垃圾袋,除了不收费的厨余垃圾,别的垃圾,扔得越多收费越高。可回收的家庭垃圾,如纸、塑料、玻璃、易拉罐、旧衣服、废电池等,都可以免费送交,前提是必须分类。

  数据可以展示出台湾垃圾分类回收的成果:2009年,全市家庭日均产生垃圾1009吨;2000年,这个数字为2970吨。

  垃圾分类回收的成效也使得台北将资源回收作为了2010年参展上海世博会的主题之一,在城市最佳实践区台北案例馆,压轴展示了台北市十年来“垃圾减量、回收、再利用”的实践。

  在这种强烈的“落差”中,我们需要思考垃圾分类在大陆如此难以推广的背后原因。

  如何分类才科学

  “我们现在关于垃圾分类的提法是不准确的,像‘有机’、‘无机’都是非常模糊的概念,让人无法施行。”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对于玻璃、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的四分法,不少居民也表示,面对不同颜色的4个垃圾桶,搞不清楚究竟怎么分类。

  此次广州方面称,将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垃圾分类工作原则,居民在家里只需要把干、湿垃圾分开就可以,丢到楼道里的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桶里;在环卫工人那里,再将其中的干垃圾分出可回收垃圾,到了回收站又会进行更细致的分类。

  而从2011年开始,上海也将在18个街镇的1000个小区试点更为简易的垃圾分类法。居民自己在家中只要区分干、湿两类,也就是把一般垃圾与餐厨垃圾分开即可,而在小区内会再设餐厨垃圾、有毒有害垃圾等各类专项收集桶,由清洁环卫人员辅助分拣,并实施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置的全程分类物流模式。

  不过,这种分类方法依然被专家质疑。“干湿分类收集垃圾是行不通的,这就像是‘回收和不可回收’分类一样,居民做不到对号入座。”环保学者李皓说,比如蔬菜的保鲜膜带有水,是算餐厨垃圾“湿垃圾”,还是干垃圾就不好区分。国际上对“湿垃圾”的处理方法,是将它变为沼气进行资源化利用,而掺杂着保鲜膜的“湿垃圾”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垃圾干湿分类是不准确的分类方法。虽然广州《暂行规定》本质上是要把餐厨垃圾分离出来,但是配套设施和定时定点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都将成为障碍。”徐海云称,国内目前对垃圾分类处理的整体水平还跟不上。

  争议的罚款

  《暂行规定》提出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要进行罚款,却也引发了不同的意见。按照规定要求,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每次50元罚款,对单位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

  徐海云认为,处罚是必须的,而且只有严厉的处罚才能扼制住垃圾的不分类带来的处理困难。“但必须要有清晰的行为指南,让处罚标准化。”

  但是李皓就反对用“罚款”进行约束。“执法人员的操作性非常困难,罚款一定程度上会引起市民的反感。”

  除了取证难,有评论认为,垃圾分类是一个涵盖多个环节的系统工程,除了源头上要求市民做好分类,物管、环卫、垃圾分拣、最终处理等各个环节缺一不可,任何一个环节掉了链子,都有可能前功尽弃白忙活一场,这个可能性在过去多年的实践中一再被证实。

  或许我们可以借鉴一下其他地方的做法。上海世博会台北案例馆馆长陈庆安此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台北垃圾真正快速减量始于2000年7月1日,从那天开始,台北实行垃圾费随袋征收:14升的标准垃圾袋收费1.5元人民币。新政策实施后,台北市民付出的垃圾费也在减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约30元人民币减少到现在的8元。

  陈庆安称,其实台北从1985年就开始征收垃圾费,随水费征收,但这一收费办法并没有带来根本性的改变,垃圾减量缓慢。垃圾费随袋征收则真正实现了 “污染者付费,鼓励资源回收”。

  李皓还表示,一些发达国家对于不分类行为“处罚”,不但人性化,而且效果非常好。

  在德国,生活垃圾被细分后会集中处理,每天分两次运输垃圾,一次运可回收垃圾,一次运不可回收垃圾。当运可回收垃圾时发现垃圾箱掺杂着不可回收的垃圾,就不予清理。这样就会造成垃圾不能及时得到处理,让居民难以忍受。这时,不仅物业,连邻居都会劝你把垃圾分类后再对号入座。

  在国内的现实是,即使垃圾分类处理了,清理垃圾车一来又不分类地运走。因此,垃圾分类处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不仅要提升居民的观念,还要完善整个垃圾处理体系的标准,做专业化的垃圾处理。

  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表示,垃圾分类最主要的目的要达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源头需要采取减量化。《暂行规定》称,今年的目标是,末端处理率要确保在75%以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0%,资源回收率达16%,资源化处理率达90%,无害化处理率达85%。

会员验证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