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不分类:北京拟不罚款
民意称此举太“超前”,相关部门将改设垃圾分类管理者,对其问责
北京消息 3月1日,2011年北京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公布,此前引起市民高度关注的“居民不分类倒垃圾罚钱”的条款在正式条例中将被删除。
据了解,北京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曾向社会征求意见,草案规定,对生活垃圾从产生到处理的全部过程进行分类,对生活垃圾实行计量收费,对垃圾不进行分类投放的居民会进行处罚。这些关系百姓日常生活的条文引起居民的强烈反响。多数意见认为,“垃圾不分类投放将被罚款”的规定在北京市分类垃圾发展并不完善的情况下显得太过“超前”,难以让人接受。
北京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征集意见反映的情况,条例草案中罚款的规定将被取消,改为规定设垃圾分类管理者,垃圾分类管理者负有法律责任,如果出现问题,将对其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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