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部分城市在垃圾处理方面制定了某一阶段分类收集率、资源回收率、资源化处理率、末端处理率以及无害化处理率等具体目标,但是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资源回收率、资源化处理率没有明确的定义,所以很难评价目标的可行性。
如果把目前的废品收购算作资源回收,我国燃气化普及的城市或城区生活垃圾资源回收率都超过了16%。但在东北寒冷地区,由于大量使用蜂窝煤,生活垃圾灰渣含量大(人均日产量达到2000克以上),在废品类回收水平相同的情况下,资源回收率可能就很低。因此,不能简单地对比比例指标,重要的是分析当前的回收利用水平,找出差距,定出改进目标以及实现这些目标的具体措施。
此外,“干湿分类”的提法并不准确,因为干和湿是相对的、模糊的,适用于学术研究。生活垃圾分类需要面对所有人群,应该进行清晰的界定。如果要把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就称为“厨余垃圾单独收集”。
目前,针对全国而言,居民生活垃圾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废品类,包括可出售的纸类、金属、塑料、玻璃等。二是渣土、砖瓦等惰性垃圾,主要包括煤灰、砖、瓦、石、土、陶瓷等。三是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可腐烂的垃圾或称为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剩饭剩菜、蛋壳果皮、菜帮菜叶以及落叶、草、粪便等。四是家庭有毒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五是前4类生活垃圾单独收集后的剩余垃圾作为其余垃圾或其他垃圾,主要包括各类包装废弃物、废塑料以及其他日用品消费后产生的垃圾。
当前生活垃圾收集实际上存在两类,即废品类其余垃圾(其他垃圾),对于燃气化普及地区,不需要设置渣土、砖瓦等惰性垃圾的单独收集,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垃圾和家庭有毒有害垃圾收集需要根据条件逐步建立。
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对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需要克服许多现实的障碍。首先,需要定时定点收集,废除现行的日产日清模式。其次,要建立有效管理与监督体系。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并不是放几个不同垃圾桶就可以实现的,特别在开始阶段,在一个垃圾收集点,如果有一个人没有按要求进行分类,其他垃圾分类就会变成无效,这好比“一颗老鼠屎会坏一锅粥”,因此需要加强监管。第三,要有经济引导措施,经济手段如计量收费、购买、奖励以及押金制度等。第四,资源化处理的产品要有稳定的市场。这4方面问题不解决,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就难以实质推动。
该不该罚?
如何罚?
罚多少?
罚款是必要的,但要弄清楚什么情况下罚款。目前,首先要对乱扔乱倒垃圾进行罚款,而不是针对分类收集进行罚款。分类收集的具体行为需要通过经济手段进行引导,经济手段如计量收费、购买、奖励以及押金制度等。这是因为,罚款的认定需要十分清晰的界定,分类收集通常是一个相对概念,不可能非常清晰。例如,不管如何分类,总有其余垃圾(其他垃圾),这些其余垃圾(其他垃圾)也仍然有各种垃圾成分。如我们实行厨余垃圾单独收集,并不意味着这些其余垃圾(其他垃圾)中就没有厨余垃圾。这是一种不符合现实的想象。
罚款的目的不是为了收钱,而是规范人们的行为,当然需要严厉处罚才能起到作用。但多少罚款额才算严厉,这又与收入水平相关。我国目前收入水平差距大,对于低收入群体,可能50元一次的罚款已经很高;而对于高收入群体,特别是考虑到执法成本,50元一次的罚款并不高。
谁来分类收集?
回收成本从哪来?
能否从源头减量?
和发达国家相比,相对来说,我国的劳动力要廉价得多,通过人工来进行分类收集不仅能节省开支,同时还可以解决一部分下岗职工的吃饭问题。但这种根据废旧物市场的需要进行的废物回收更多地体现为经济现象,主观上不是为了环境保护和资源可持续利用,面对经济发展和技术进步,这类回收体系是脆弱的。
垃圾回收利用是需要成本的,也是需要利润的,不能盈利就没有人收集,更没有人利用,就必然进入垃圾厂(场)。例如现在的废塑料袋等。这里可以借鉴德国的经验,通过向包装产品生产者收取包装垃圾处理费来促进包装类垃圾回收利用。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的根本途径是增加垃圾资源化的投入,这些投入从哪儿来?合理的途径就是从生产源头提取。
德国在1989年前还没有形成谁污染谁负责的制度,但垃圾产量已对当时的处理能力提出严峻挑战,居民也强烈反对修建更多的垃圾处理厂。后来经调查发现,垃圾中的包装材料占体积比50%以上,重量占30%以上。因此,德国在1991年6月12日正式实施《包装条例》,规定了贸易及工业界对运输包装、转换包装和销售包装的回收利用承担义务。同时,这一条例也为生产者和销售者提供了委托第三者帮助履行这一义务的可能。条例的实施一方面促进了包装垃圾的分类收集、回收利用和减量化,同时也为城市垃圾处理开辟了重要的资金来源。德国双轨制系统股份公司(DualesSystem)应运而生,负责在用户附近建立回收系统回收包装垃圾,由此使销售者和生产企业从他们各自应履行的义务中摆脱出来。目前,在世界范围内,已有20多个国家建立了类似体
做饲料?
做肥料?
做沼气?
厨余垃圾的资源化处理也需要在源头进一步分类。许多城市开始关注餐饮单位的厨余(餐厨)垃圾,已经开始着手进行单独收集并有效处理,但厨余(餐厨)垃圾处理的技术路线还有待明晰。
事实上,厨余垃圾的资源化主要分为两种,即饲料化和肥料化。从维护生物安全(例如避免猪吃猪肉等)角度,无疑要推进厨余垃圾肥料化,肥料化工艺路线主要包括好氧堆肥处理工艺和厌氧消化工艺,但成本较高。厨余(餐厨)垃圾中有相当大一部分由植物类蔬菜以及粮食构成,这部分垃圾如果能够在转变成为肥料化前进行饲料化利用,无疑将降低处理成本,而这就要求在厨余(餐厨)垃圾单独收集时将那些适宜作饲料的部分单独收集。
同时,可生物降解有机垃圾资源化利用需要统筹管理。例如,北京作为特大城市,每天消费的食物往往不是当地生产的,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这些可降解有机物能否就地资源化利用?资源化利用也有容量问题。此外,就是可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资源化利用也有优先顺序,不可能容易用的还有大量没有用,就去收集利用难以利用的。
如何看待有害垃圾?
收集体系由谁建立?
家庭有害垃圾主要有废弃药品、日光灯管、电池、油漆等,建立这些有害垃圾单独收集系统既十分必要也十分有意义。这些垃圾并不是每天都产生,产生量也比较低,但如果不进行分类收集,进入后端处理系统,其对生活垃圾处理的影响和环境危害都是明显的。家庭有害垃圾应由政府建立分类收集系统,让居民免费投放。为提高收集率,需要建立持续的宣传教育体系,甚至需要建立类似押金制度,提高居民单独收集家庭有害垃圾的积极性。
建立家庭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体系也是对建立其他环保分类收集体系的直接考验,要在国家层面制订规划,明确种类。设想,如果家庭有害垃圾单独收集体系不能正常运行,家庭厨余垃圾单独收集体系又如何能够建立并运行?(作者系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总工程师徐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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