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访专家:
郑明辉(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环境化学与生态毒理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副主任、研究员)
刘阳生(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
垃圾焚烧技术成熟,管理先进
大型垃圾焚烧厂执行世界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
记者:最近几年,越来越多城市陷入垃圾围城之困,促使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不断提速。有人认为,大规模上马垃圾焚烧项目,必定会带来二(口恶)英排放的大量增加,进而带来环境危害,这种说法有道理吗?
郑明辉:认为大型焚烧厂建设提速必将导致二(口恶)英增加的观点是片面的。我国在2000年颁布了垃圾焚烧二(口恶)英排放控制标准,近年来兴建的大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般都执行世界上最严格的烟气排放标准,即每立方米烟气二(口恶)英的浓度低于0.1纳克(100亿分之一克)毒性当量。对生活垃圾焚烧厂二(口恶)英排放的监测表明,我国大型垃圾焚烧厂已掌握二(口恶)英控制的技术,烟气排放达标率较好。
据估算,目前生活垃圾焚烧向大气排放的二(口恶)英仅占全国各类污染源向大气排放二(口恶)英总量的1.5%。尽管垃圾焚烧是二(口恶)英的重要排放源,但总体看来,在我国还没有造成环境污染,这与我们具有及时、可量化的监管标准和公众的高度关注密不可分。今后在建设大型焚烧厂的同时,国家会淘汰一些技术相对落后的小型垃圾焚烧厂。
刘阳生:整体来讲,我国垃圾焚烧所占比重较低。截至2009年12月,焚烧垃圾量占被处理垃圾量(填埋+焚烧+堆肥+其它)的18%,不到实际产生垃圾量的8%。据我了解,截至2009年12月,全国已建和在建的垃圾焚烧厂有93个,总的处理能力为71253吨/日。
2005年以来,国内大部分焚烧发电厂都采用成熟的垃圾焚烧技术和先进的管理方式,对周围环境和百姓健康不会造成影响,大家没有必要担心。
焚烧产生的二(口恶)英可防可控
要加强监管、监督和科普宣传工作,消除公众疑虑
记者:二(口恶)英被称为“世纪之毒”,公众闻之色变,因而一些地方的群众抵制焚烧厂建设。对此应该怎么看?
郑明辉:由于缺乏必要的科普知识,公众对二(口恶)英的认识有很大的片面性。在了解二(口恶)英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之前,公众熟悉的都是常规污染物,对这些污染物的控制标准大多是基于其危害性而制定的,即超出标准限值就可能会产生危害,比如直接导致某些伤害或疾病等。而对于二(口恶)英的排放控制,科学上更多关注其导致的风险,比如生物体内蓄积等,其限值的设定也是为了最大限度地防范潜在风险。
环境中(包括一些垃圾焚烧厂周边)二(口恶)英的浓度是很低的,空气中二(口恶)英的浓度通常在飞克水平(10-15克),人不会通过呼吸导致二(口恶)英中毒。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公认的因二(口恶)英环境污染造成人体健康影响的科学文献报道。
国际上通行的垃圾焚烧二(口恶)英排放限值,远远低于二(口恶)英可能对环境或健康造成影响的浓度,二(口恶)英是可防、可控的。当然,通过公众监督和政府有效监管,反过来也可逐步缓解公众对垃圾焚烧的畏惧。
刘阳生:为消除公众对现代化垃圾焚烧电厂的担心,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加强垃圾焚烧技术的科普知识宣传;加强执法监督,大幅增加焚烧厂的违法成本;加强针对焚烧厂周边环境的监测;通过各项措施改善垃圾焚烧厂与周边公众的关系等等。
有些群众不理智地抵制垃圾焚烧,对于建在自家周边的垃圾处理设施(包括焚烧厂、填埋场、堆肥厂甚至垃圾中转站),都坚决反对,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邻避主义。每个人都在产生垃圾,垃圾处理是大家共同面临的问题。虽然每个人都不喜欢垃圾,但必须客观公正地面对垃圾。
垃圾焚烧优势明显,要求较高
各个城市要从实际出发,慎重并严格推行垃圾焚烧技术
记者:垃圾焚烧不存在技术问题,但是潜在风险依然存在。我们必须用焚烧的办法来处理垃圾吗?
刘阳生:垃圾焚烧技术是国内外垃圾处理的主要技术之一,具有减量化明显、无害化彻底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优点,但是技术要求较高。
目前国外的垃圾焚烧炉主要包括机械炉排炉和流化床焚烧炉,其中机械炉排炉的应用比例高于流化床焚烧炉,我国机械炉排炉的应用比例超过65%。
一个完整的垃圾焚烧系统应该包括垃圾贮存和臭气控制、渗滤液处理、焚烧炉、热能回收、烟气净化和自动控制等几个部分,这些都涉及到不同的技术组合。具体来说,一个管理水平低下的焚烧厂,技术再先进也难以保证其环境安全;只有经过专业培训的操作人员,才能保证焚烧系统的技术参数要求;如果垃圾处置费用太低,就无法保障企业垃圾焚烧烟气达标排放;环保部门执法不到位,焚烧厂的自律可能会出现缺失。可见,焚烧厂污染控制是否到位,需要多方面努力。
当然,采用垃圾焚烧技术要根据各地区自身条件来决定。经济发达、土地资源非常紧缺的城市,比较适合采用垃圾焚烧技术。这些地区垃圾热值已经基本满足垃圾焚烧的需要,能够承受垃圾处理的运行费用。另外,随着土地资源越来越稀缺,采用垃圾焚烧技术的比例将会逐步提高,这一趋势不可避免。
垃圾热值达到每千克1200千卡以上才适合于焚烧处理。目前,一些地县一级的城市也在推广垃圾焚烧,条件并不成熟。这些城市的垃圾热值一般低于1000千卡,其经济能力也不能稳定支撑垃圾处理的运行费用,他们往往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引进技术和资金,但是由于财政对垃圾处置的补贴较低,使运营企业在焚烧的二次污染控制方面难以达到国家的污染控制标准。
在一些经济发达城市,由于垃圾分类回收工作的逐步开展,垃圾产生量的增长速度逐渐降低,甚至会出现负增长,而垃圾焚烧厂的建设规划没有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很可能出现垃圾焚烧厂“吃不饱”的情况。因此,采用垃圾焚烧技术必须充分考虑垃圾产量的变化规律。
一句话,各个城市对于垃圾焚烧技术的采用,必须从自身实际需求和条件出发,不能盲目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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