挨家挨户收垃圾处理费,虽然各家产生的垃圾数量不一,但收费却一样。如果按照每户产生的垃圾体积或重量计费,数以万计的生活垃圾产生源却又难以统计。近日,记者从昆明市城管局了解到,昆明市拟将发出《昆明市关于采用“水消费系数法”征收生活垃圾费的通知》,从6月1日起,采用“水消费系数法”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即生活垃圾处理费将与用水量“挂钩”收取。
由于有关部门不方便限制没交费的居民倒垃圾,导致垃圾费收缴率不到50%。垃圾处理费难收,的确是个问题。居民总不能不用水吧。采用水费捆绑垃圾费的“水消费系数法”,保证了收取垃圾费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并从技术角度杜绝了“拒交”、“漏交”、“舞弊”等问题,确实是个省心省事的办法。
表面上看,水费与垃圾费同属公共服务费用的性质,“水消费系数法”颇有道理,但是两者也有区别。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居民用水的多少与垃圾量并不成正比,收费标准怎能胡子眉毛一把抓?以笔者这样一个三口之家为例,我们一月的用水量在15立方米左右,按照昆明市每吨水交0.84元垃圾费的“水消费系数法”,我每月将交垃圾费12.6元左右。而以前的垃圾费收费标准是每户每月10元钱。平白无故多出2.6元钱,这不是变相涨价吗?几元钱虽不多,但是对于精打细算过日子的市民来说,这个因素不能不考虑。
《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明确规定:“政府价格决策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公益性收费政策,只要涉及重大的,或者涉及多数人的切身利益,就要履行价格听证。水费、垃圾费征收标准既涉及全体市民的利益,又属于依附于行政垄断下的自然垄断行业,收费方式发生变化,而且会给部分家庭增加费用支出,没有理由不举行听证会。
召开听证会,听取各利益攸关方的意见,在行业利益与市民利益之间找到平衡点。本是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现在的不少价格听证会,“逢听必涨,只剩下程序正义”,已经广为民众所诟病。而昆明不征求市民意见,关门改革垃圾收费办法,制造“水消费系数法”,连听证程序都省略了,不能说是个好办法。笔者不明白的是,对事关市民利益的收费方式作出调整,不举行听证会,不征求民意,到底是担心反对意见太多,调整方案无法通过,还是没有召开听证会听取民意的雅量?
水电、卫生等公共服务收费,其自然垄断属性恐怕在很长时间里都无法根本改变。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就应该建立合理的定价机制,完善相关监督程序,避免有关部门自说自话,关门涨价。如果有关方面在宣布调整收费方式之前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市民意见,谨慎论证水消费系数的合理性,取得民意支持,下气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百姓的疑问与抱怨自然要小得多。但是如果公权力与垄断行业合谋涨价的话,那是可怕的。
提交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