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垃圾焚烧厂选址一事,前些天番禺区政府打出专家牌,将“大岗村”列在首位。作为回应,顺德这次打出了民意牌。顺德环境科学学会发起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五个备选地址中“东涌”得票最高。该结果不出人意料,因为五个备选地址中,“东涌”离顺德边界最远。亮点在于顺德区政府在公布民意调查结果的同时,详细公开了调查方法,较之前番禺区对排序标准秘而不宣棋高一着。
在政府与公众、番禺区与顺德区之间,拉锯几个回合之后,我们欣慰地看到两区政府的政治智慧和公关技巧都在提高,不再像一开始那样笨拙、蛮横。由于政府的政治智慧提升,也给民间意见提供了容纳空间,让媒体和公众持续参与显得仍有意义。
如果垃圾焚烧厂势在必上的话,那么最佳的选址应该是对所有人负面影响最小的地点,而不分顺德人还是番禺人。番禺垃圾焚烧厂选址,由顺德民意决定,当然不合适。由于选址邻近顺德,也不能唯番禺民意是从。选址过程必须整合番禺和顺德双方的民意,整合的方法有很多,应该甄别最有效率的方法。
整合民意实在是政治学当中最艰深的学问,民主国家的政治学家、经济学家为此而写的论文汗牛充栋,何况垃圾焚烧厂还跨越行政区域。因为整合民意难,所以有人干脆把民意排出在决策过程之外。德国、苏联都曾将其当成提高行政效率的窍门,而且取得过令人眼热的发展速度,只是都不能持续,因为缺乏纠错机制,执行错误决策的效率越高,代价越大。
整合民意难,除了排除民意一策之外,另一条思路是尽量将权利细分。举例来说,在跨国境的河流上拦河筑坝,弄不好可能引发两国兵戎相向,因为没有更高权威的仲裁机构。省与省之间的利益冲突就容易摆平一些,可由中央政府调解,也可成立跨省机构,比如“长江水利委员会”负责统一规划长江水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但是诸如三峡大坝之类建设仍然不时遭到民众批评。只有当江水进了自来水管道,按表收费,用者自负,权利细分到了家庭,民意之争才会止息。
假如这次筹建垃圾焚烧厂的主体不是番禺区政府,而是诸如东涌镇、大岗村之类的低层级行政区域,所引起的争议恐怕不会这么大。尽管对周边地区也会有污染,但是主人在自己的家园建垃圾焚烧厂都愿意了,旁人说话的音量只能降低几分。至少不是番禺和顺德两区民意对决,而是把争议局限于选址周边村镇之间。
有舍己为人、大公无私的村镇吗?当然没有,关键在于“化公为私”,将垃圾焚烧当成营利项目来建设,焚烧厂接收垃圾按量收费。只要有利可图,不愁没有村镇愿意接手。比如城中村实在有碍观瞻,又不方便生活起居,受害最大的是本地村民,可是村民自愿建设,看中的就是出租屋收入。由村镇建设的垃圾焚烧厂,可不分行政区划接收垃圾,番顺民意分歧消弭于无形,需要番禺区政府考虑的恐怕只剩下总量限制了。
只要定价合理,有多个村镇愿意承接垃圾焚烧厂项目,可以招标的形式集合竞价,只要参与的法人主体是权利人(村民)的真实集合,最后优胜者必然是代价最小的选址:居住人口少,开发程度低。
焚烧厂有偿接收垃圾,反过来可为垃圾分类提供经济动力。不排除番禺区拽着垃圾焚烧厂项目不肯下放,那就得探讨决策者的利益动机了,回到一开始就遭到质疑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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